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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经出现在门口。

    她穿了件洗得有些发黄的白色衬衣,手里拿着一个包袱,在跨过门槛兴高采烈地举起包袱冲着她挥了挥:“说是带的书包和文具,给你和春强两个上学用的,托小兰嫂子带来的。”

    付春华这下算是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应该是1978年的夏天,她已经满了十岁,就在这个下半年的时候她会和住隔壁的弟弟付春强两个去上村里的小学四年级。

    前世的这个时候,省城里上班的爸爸妈妈日子过得也不富裕,一直没有给她买书包,姑姑付永瑜就手工给她缝了个布包。

    倒是弟弟付春强因为他养父付永广是村里唯一的裁缝,家里有这附近十里八乡唯一的缝纫机,所以他的书包比付春华的好看许多倍。

    小时候不懂事,见了别人的东西好,心里就很是不舒服,就托人给省城里的父母送信,想要一套文具盒一个书包。

    不过,她记得特别清楚的是,就在付永瑜拿回来东西没多久,付春强就会过来要拿他的文具。而且不管是女孩子用的还是男孩子用的,他都会霸道地要求先挑。

    最后还多拿了铅笔和橡皮走了,让付春华忍不住又大哭了一场。

    还是奶奶李舒蓉劝她要让着弟弟,她那时候不明白,为什么弟弟有的东西可以拿来馋自己,而自己有的东西只要弟弟要就得无条件地给他,她也只比付春强大一岁多而已好不好。

    这时可以肯定的是,这付春强当时是付永瑜这几声喊给招来的。平日里,如果他们这边有什么好事,那边付春强的养母肯定就会撺掇着他过来要东西。

    付春强是付春华的亲弟弟,在一岁的时候,由爷爷付家奕做主过继给了他亲哥哥付家金的儿子付永广。

    一来是因为付永广婚后十几年没有所出,二来是付春强的生辰八字不好,据说是如果留在家里,会对付永德这一支的人不好。

    这个事情对妈妈徐淑珍打击是非常大的,怎么说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她哪里舍得呢。可舍不得又怎样,公公做主了。

    付春华也想象不出那样好强的妈妈,怎么会同意这个事情的。据说刚刚过继过去的时候,徐淑珍每个月都会回老家一趟,就为了看看自己那刚刚一岁的小儿子。

    刚送过去的时候,付春强的户口还在省城,付永德也是为了儿子能有个城镇户口。可付永广不同意,非得把付春强的户口迁到乡下。

    开始的时候付永广两口子并不喜欢付春强,因为在王浓梅的心里还是想自己能生一个出来的。所以白天不管,晚上也是由付家金老两口哄着睡的。

    一直到付春强四五岁,说话利落起来。付春强从小嘴甜,会说话,慢慢地将王浓梅的心给软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