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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第三百章 妖 孽

    但是在荒凉的同时,大家也可以看到一些别的地方看不到的景致,很快赵抗一行人就进入了台湾东海岸诸自治县中人口最密集的花莲县县城。

    “哇,这里好热闹!”,二姐赵神佑率先叫道,赵抗不觉有些好笑,其实是前面几天见到的景象太荒凉,对比太过明显罢了。不过花莲作为原住民最多的自治县,的确有些特异之处,令大家流连忘返。

    玩了一会,大家便来到花莲县城最大的酒楼,点了些当地特有的小吃,准备打打牙祭。众女个个都兴高采烈,而赵抗的眉头却在不知不觉间皱了起来。他的听力很好,此时他已经注意到远处有些吵嚷声,“真烦人!”。而更讨厌的是,那声音好像竟然朝着这里过来了。

    赵抗一行人都没心思再吃下去了,走出酒楼一看,原来是有囚犯被押着游街示众呢。过了一会,随着囚车推近,大家都看清了那个囚犯的面貌,竟然是一个绝色女子,看年纪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两汪秋水却已足以勾魂摄魄。

    “仅以相貌而论,甚至不在我那个便宜师父之下啊!要是再过几年完全长大,还不知道会美成什么样子,真是人外有人,只是不知所犯何罪?”,赵抗心想。确实,囚车中的少女虽然身着囚服,花容惨淡,但依然配得上“祸国殃民”这四个字,而围观的百姓更是个个眼都直了,这也完全说明了问题。

    “这个女子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要处死她?”,赵抗一眼就认出了那囚车是装死囚的,不觉有些奇怪。赵国法律对女人还是比较照顾的,一般女人判死刑只有两种情况,一是杀人超过一个或者杀的是自己丈夫,二是谋反,显然这两种情况就眼前的女子来说,实在是没多大的可能性。

    赵抗连问了几个人,都说不知道,这时随着囚车推近,大家才注意到,有个衣着虽然华丽却有多处破损的老者一直追着囚车在跑,他却是几乎人人都认得的,“那不是本县首富郑员外吗?他这是怎么了?”

    只见那郑员外脚步踉跄,几次想接近囚车,都被那些负责押送的衙役给推开了,而囚车中的女子也一直扭头看着郑员外,分别想说些什么,无奈嘴被堵住,什么都说不出来。

    这时押送的衙役们开始读起县长写的公示来,赵抗这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在感到有些惊异的同时,心中的怒气也渐渐升起

    原来那个“少女”根本不是女人,当然更不是男人,她(或者他)是一个阴阳人。赵抗曾在医书上看到过一些描述,称为“变男”,所以也略有好奇。但是按公示上的说法,像阴阳人这种身具异相之人乃是妖孽(赵国虽然基本限制住了宗教的传播,但百姓的迷信还是无法完全破除,因为他们心里怎么想谁也不知道,赵抗对此也无可奈何。)转生,是不祥之人,为了避免其将来为害国家、祸及百姓,县长决定在游街示众后将其处死,以正纲常。

    赵抗心中怒意渐起,“身具异相便得死吗?为什么人与人非得一样?她什么都没做,也没伤害任何人,为什么要她死?”。不过赵抗还是很快打消了出手营救的想法,因为他发现几乎所有的人都用厌恶恐惧的眼神看着那个“少女”,甚至他的两个姐姐和女卫们也是一样。赵抗便明白如果他出手的话,一定会成为众矢之的。即使是错误的做法,只要大家都这样,你便不能违抗。要是以前的话,赵抗很可能就出手了,可是自虞允文来赵国以后,赵抗的任性收敛了很多,所以他现在只是暗自叹息

    这时一个好事的人突然多嘴道,“光凭你说说就是了?万一冤杀好人怎么办?”

    衙役忙解释说,为了让大家确认本案并非冤屈,囚犯将裸身受刑。要知道赵抗建国后少数几项仁政之一,就是禁止在女犯受刑时采用剥光衣物之类的方式对其进行人格上的羞辱,在他看来这样只会令围观的百姓心理扭曲。可是,囚车中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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