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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第四百四十二章 思 潮

    随着商业的迅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冲突日益加剧,各种纠纷也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农耕社会(纯粹的农耕社会中民风极其淳朴,犯罪率非常低,从刘邦约法三章便能稳定关中这件事就看得出来,而商业社会就不同了,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海洋法系往往比大陆法系更健全的原因之一。)中由地方官吏代管执法的方式已经变得不切实际,所以赵抗采纳当初陆仁留下的意见,在各级地方增设法官一职。各地法官接到起诉后,有权对同级地方官吏进行审查,这样他们不但要负责查案、断案,还部分起到了监督地方官吏的作用。由于他们的出现,赵国大批职责不明确的官吏被迫下岗,财政负担并未明显增加。说起来这也是新建国家的好处,砸掉这么多官员的饭碗都只要赵抗一句话,要是在南宋想这么搞,就算皇帝也得下台。

    陆仁相对来说更加推崇海洋法系的模式,可是由于没专门学过法律的他也不知道细节,所以赵抗最后还是选择了以条文法为主、判例法为辅的策略。更成熟的法律体系还是等到多年以后,从西方已经快失传里的古希腊、古罗马法律中获得启发后,才被制定出来,从而奠定了赵国的根基。

    总体上来讲,赵国当之无愧是当今世上最自由开放的国度,从女官的出现就可以看得出来。随着基本教育的逐渐普及,女子无才就是德的说法很快遭到了唾弃,第一批女性人才也得以涌现出来。虽然由于筛选面还比较狭小,现在赵国也才有七个文职女官,最高的也不过是县长,但是这趋势就连傻子都看得出来。而由于对女人来说,在赵国只有当官或从军才能获得真正的婚姻自由,所以女学生的学习热情要比男生高得多,而就业方向也更明确。所以说,如果二十年后赵国的官职大半都被女人占据,大家一点都不会奇怪。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阻止这种情形的出现,被后世称为“妇女之友”,但本质上还是大男子主义者的赵抗提高了县司级官员的考核标准,尤其是强调了体力的要求,摆明了就是针对女人的。赵抗这么做固然有大男子主义作祟的成分,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他认为女人不如男人理智,关键时刻一旦感情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而且,虽然已经有了江晨星这个成功的范例,赵抗仍然限制女性进入军队任职,尤其是一线部队。而前线女兵的选人标准更是令人瞠目结舌,首先力气不能小于男兵,这一下子就将大部分想成为女兵的姑娘扫地出门了,而第二个限制条件则更是非议满天飞,赵抗要求女兵必须根本不把男女关系当回事,相好的男人越多越优先。以至于朝野到处有人讽刺说,他这是在招女兵呢,还是在招营妓啊?

    早就废除营妓制度的赵抗,自然不会是这个目的,他是认为女兵一旦被俘虏,遭到各种噩运的可能性比男兵大得多,如果承受不了而导致精神崩溃的话,对其所属部队的士气将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说到底,他还是不想让女人参军,“战争让女人走开”早就成了他的口头禅,可是这又与他“人人平等”的理念冲突,最后只能想出这个半调子的处理办法。

    由于赵抗的大力倡导,外加赵国的百姓不是被掳来的“顺民”,就是被解放的奴隶,或者是南宋各地不服王化的刺头,赵国境内儒家的影响力始终没能大起来。正因为这样,儒家的“忠孝仁爱”之类的价值观也没能成为赵国国民的主流思想,可是如果没有核心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赵国必然会成为一盘散沙。现在赵抗还在,即使是“唯利是图”的主流价值观,赵国也一样不会出大乱子,可是他再怎么厉害,也总是会死的啊!无奈之下,赵抗不得不再次从当初陆仁留下的记录里寻找答案。陆仁是一个勤于思考的人,了解的各种思想自然不少,可是赵抗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其中的大部分他是看不懂的,最后将目光集中到里面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之上。不过,由于陆仁那时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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