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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大手笔(上)

    在接下去的一个月中,拥有了大笔资金的赫琉斯无疑成为了哈玛斯最活跃的商人,甚至,在众多腓尼基小商人的眼中,他已经成为了一颗逐渐变的耀眼的商业新星,而这一切只是辰牙那庞大计划的一个开始而已.

    花了近两百公斤的黄金,赫琉斯盘下了哈玛斯七号内港北端沿岸的二十间店铺,其中便包括了辰牙目前所租住的这间旅馆。

    这个价格,在其他的贸易岛本可以买下更多的地,但是在哈玛斯,议会对土地买卖看管的极为严格,而且赫琉斯花费这么大的代价,所购买的也不过是土地二十年的使用权而已,在二十年之后,议会将有权收回售出的土地再次买卖。

    这听起来有些不可思意,在其他任何的贸易岛,土地的买卖都是终身的,除了武力掠夺外,没有任何人能够要求你交出已购买的土地。但是在哈玛斯,除了中心岛和土地开发先驱者法莫德所拥有的土地是终身的外,其余逐渐扩张出来的土地所售出的都是使用权。

    而议会买卖土地所获得的钱,一部分用来补偿奥术学徒,给他们长期发放不匪的津贴,以报答他们对哈玛斯所做出的贡献,而另一部分,则用来建设公共设施,就比如港口,整个七海上所有的贸易岛中,也只有哈玛斯是不需要港口停泊费的。

    至于土地在使用过程中,未到期限便自行交易,也需要给议会交纳一部分的交易税,以补充议会日常开销所需要的资金。这就使得赫琉斯购买土地,除了需要支付给土地原本拥有者钱之外,还需要另外给议会一大笔的钱。

    可就算是如此的天价,哈玛斯的土地依然是寸地难求。假如不是亚撒和土地开发总长赛尔蒙斯的私交不错,赫琉斯根本不可能买到这么多的土地,哪怕是他花了两百公斤黄金的天价。

    基于以上这些对土地的限制,使得哈玛斯拥有了一项不成文的商业潜规则:拥有了土地的商人,才是真正的大商人。而现在,赫琉斯已经踏入了大商人这个行列。

    他在购买了土地之后雇佣了议会所属的建筑工人,将二十间店铺全部推倒重建,这使他花费了大概近八十公斤的黄金,而且这还只是建设款项百分之六十的预付款。

    仅仅是这两笔款项,就已经让辰牙的存款变的只剩下了二十公斤黄金。这已经远远不够持续到工程结束,假如赫琉斯不进行他那变魔术一般的商业运做的话,辰牙或许很快就会破产。

    不过这一切终究还是没有发生,因为赫琉斯突然奇思妙想的以刚刚购下还在建设中的土地作为抵押,向大商人欠款进购货物,并以低廉的价格迅速拆卖,只赚取小小的差价便用来偿还货款。

    假如赫琉斯只进行一项物资的拆卖,哪怕他累死也没办法让资金的周转速度跟上消耗速度,但是他令人称奇的地方在于,他竟然同时操作着上百项物资的拆卖,往往五号港这边刚进港的货船还没卸货,赫琉斯便已经欠款盘下了整船的货物,而下一刻,他便已经从七号港那些购买者手中收到了定金。货物连货栈都没过,就直接被无数小船拉上了购买者的船,而通过这样,赫琉斯便已经赚到了他想要的少量差价。

    虽然每笔交易,赫琉斯的利润极小,但是每天上百宗的交易积累起来后,赫琉斯的获利是惊人的。至于这些获利的去向,自然是被拿来填补建设的巨大资金黑洞。

    这种空手套白狼的商业运作,是哈玛斯乃至整个七海所有的贸易岛上都没有出现过的,但这在保证了辰牙的建设速度顺利进行的同时,却损害了第七贸易街上绝大多数商户们的利益。同为商品拆家的他们因为售价不如赫琉斯低廉的缘故,所囤积的商品变的无人问津乃至越来越多,到最后不得不以更低廉的价格盘给赫琉斯,被他彻底赶出第七贸易街。不过也有不少实力充足的拆家联手抵制赫琉斯,以亏本的方式拆卖商品,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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