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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宫女的选法

大部分宫女入宫后就在当差和寂寞中度过一生。

    明朝宫女们一经选入宫内,便失去自由,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简陋,终身苦役,不能与父母相见。繁琐的礼节,森严的等级,不时的凌辱,使她们几乎无出头之日。

    “提铃”和“板著”之罚。宫女们被严格控制。她们除了完成各种苦役之外,还要经常在知书女内官的教习下读《女训》、《女孝经》等书。宫女稍有违规者,将被处以“墩锁”、“提铃”和“板著”。“提铃”就是受罚宫女每夜自明宫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徐行正步,风雨无阻,高唱天下太平,声缓而长,与铃声相应。“板著”就是受罚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左右,一般情况是受罚宫女头晕目眩,僵仆卧地,甚有呕吐成疾,乃至殒命的。

    宫女生病无医,自生自灭。明朝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证取药。”宫嫔尚且如此,宫女自不待言。《明宫史》载:在金鳌玉桥西、棂星门迤北羊房夹道(今名养蜂夹道),内有安乐堂,宫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样,发到这里,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续时日,或者等死。

    死无葬所,火烧后尸灰填入枯井。明朝宫女一生锁闭深宫,供帝王玩弄、使役到死亡后,如果不是有名的,都不会赐墓,而是火葬。火烧后将众多尸灰一起填入枯井。到嘉靖年间,有一个贵嫔捐钱买了几亩民地,宫女不愿其尸灰入井的,则埋此地中。结为“菜户”的宫女、宦官在执役之余谈笑唱和,岂非人生一乐。皇帝可以把宫女作为奖品赏赐给功臣、亲属。还有如王昭君,被赐婚联姻的。有的皇帝不断更换年长色衰的宫女,将几千宫女放出宫外,出嫁于民。也有的宫女被帝王所杀。

    宫女也有生理的需求,皇帝宠幸无望,她们中的一些人就转而寻求感情出口。于是在宫女之间、宫女和太监之间便产生了畸形的情爱的生活方式。即“对食”和“菜户”。

    “对食”是指宫女之间自相结合为“夫妇”。后来,“对食”的范围由同性发展为异性。到明代,宫女与宦官结为夫妇的风气更盛,并且有了新的名称,叫“菜户”。成了“菜户”财产共有。宫女长时间找不到“菜户”,还会受到耻笑,被称为弃物。

    在宫中,有专门为宫女和太监牵线搭桥的人。双方满意许下海誓山盟,若一人先死,另一人就发誓终身不配。宫女和太监结为“菜户”后,一般由宫女出钱雇用更加卑贱贫困的太监为其服务,会烹饪的太监,其佣金一次就是银四五两。

    明中期,“菜户”现象逐步发展到妃嫔以下无子者。皇帝对此也采取公然许可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