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明木匠
首页
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明代的官制(十)
94年),陞司正为七品,左、右司副为从七品,行人为正八品,职专捧节,奉使之事。《明史amp;#8226;职官志三》载:
凡颁行诏赦,册封宗室,抚谕请蕃,征聘贤才,与夫赏赐,慰问,赈济,军旅,祭祀,咸叙差焉。每岁朝审,则行人持节传旨法司,遣戍囚徒,送五府填精微册,批缴内府。最初多由孝廉充任行人,奉使常不称旨。后定行人司官40员,全在进士中选授。非奉旨不得随便派遣。从此,行人之职才受到重视。
上一页
加书签
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