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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六)寂寞宫墙1

    很小很小的时候,在我的记忆里,人活着唯一的意义,那就是要吃饱饭。很可惜,我一直都没吃饱过。以至于那年我都十一岁了,长的却跟个七八岁的小丫头没什么两样。

    “年老爷,你看看,这就是小蝶。”

    我躲在叔叔的后面,偷偷打量这个可以让叔叔点头哈腰的大老爷,第一个印象就是----他一定吃得很饱很饱,否则那脸色怎么可能那么红润,那肚子怎么可以那么饱满?

    我偷偷的吞了吞口水,我好羡慕想羡慕哦!

    “她就是晚晴的女儿?”那个老爷显得很激动:“怎么那么小?”那眉头皱着的,仿佛在说晚晴那么个绝色佳人,怎么可能生得出这么个面黄肌瘦的黄毛丫头?

    我叔叔正准备答话,却被我抢先了:“我当然是我娘的女儿,我娘当年可漂亮了!”这我一生唯一可以骄傲唯一可以向人吹嘘的事情,我娘纳兰.晚晴,那在当时的清朝可是一等一的美女加才女。

    “真的是晚晴的孩子!”那个被称作老爷的几乎是欢呼将我搂进怀里:“可怜的孩子,找到你,我死后也算有面目去见你娘了。好孩子,告诉叔叔,你愿意做叔叔的女儿吗?”

    “能吃的饱吗?”我眨着大眼睛,满怀希望的问----从小到大我被亲戚推来推去,没有一顿可以吃得饱。这次真地有人愿意让我不再挨饿吗?

    “当然。”他胖胖的脸笑起来很慈祥。

    “爹----”我寄人篱下已经很习惯了,听到他的保证,立刻换上了谄媚的笑容。

    “不要叫爹,要叫阿玛。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年家的女儿,嗯----”他看着我如秋月般明亮的大眼睛:“你。以后就叫年秋月好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娘当年是我现在地阿玛地初恋情人,那时候阿玛还是个名不见经传汉人,而我额娘却是赫赫有名的大学士明珠的侄女,是名门闺秀。清朝规定满汉不允许通婚,两个人虽然是两情相悦,也轰轰烈烈过。却到底还是被拆散了。

    他们都不甘心,都不愿结婚甘心等待对方。结果是----大学士明珠由于帮大阿哥夺权被革职查办,整个纳兰家被牵连,而我外公一家更惨,我娘跟我外婆被判发配黑龙江于披甲人为奴……

    传闻那时候阿玛哭着追了我额娘几十里,却终还是无法跟我额娘在一起----上一次他们不能在一起,是因为身份;这一次。他好不容易闯出一片天地,被抬了旗籍,却还是因为娘的戴罪之身。他们还是不能在一起!

    知道这件事的那一年,我才十三岁。便隐约觉得男女之情的残酷----相爱,本来就是苦多于甜地……

    “你在想什么!”

    猛的出现在我身后地声音几乎把我吓了一跳,我不用回头也知道这个冒失鬼是谁,一定是我那个不长进的哥哥(原谅我,那可是我阿玛的原话):“吓死我了,你个讨厌鬼,看我告诉阿玛他会怎么收拾你!”

    我自小吃不饱穿不暖,身体很弱,所以阿玛格外保护我。出于对娘亲的炽烈感情,他对我百般呵护。反而对这个哥哥要求很严,动不动就家法伺候----这两年由于我淘气,他都不知道挨了多少打了。

    “哼,我才不怕呢!”他说着句话的时候,眼睛还小心的眺望了一下阿玛有没有在附近:“我将来可是要当大将军地人。”

    “你,不怕才怪!”我说完笑嘻嘻的跑开了,却在没跑多久的时候便停下来捂住胸口喘气。

    “你看你,身子这么弱,将来怎么随我一同出征啊!”

    “我为什么要随你一同出征?”我一边喘气一边瞪他----还不是因为他害地!

    “因为你要做将军夫人啊,戏文里都这样说,将军夫人都跟着将军一起出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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