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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文化

 秦汉时代,在中国服色是一个重要阶段,也就是将阴阳五行思想渗进服色思想中,秦朝统治时间甚短,因此除了秦始皇规定服色外,一般的服色应是沿袭战国时代的习惯。

    男服服饰秦始皇规定的大礼服是上衣下裳同为黑色祭服并规定衣色以黑为最上,又规定,三品以上的官员着绿袍一般庶人着白袍。

    女服服饰秦始皇喜欢宫中的嫔妃穿着漂亮的及以华丽为上。由于他减去礼学,对于嫔妃的服色,是以迎合他个人喜好为主。不过基本上仍受五行思想支配。

    人类的祖先是不穿衣服的,亚当和夏娃赤身**地生活在伊甸园里,没有清规戒律束缚,活得挺自在。可后来受了蛇的引诱,就吃了果子,就开始有了七情六欲,就开始有了羞耻之心,就羞愧愧地把无花果叶子连缀成衣,聊以遮羞,大约人类的始祖的衣服凝聚的是人的一种羞愧的情绪,还没有遮风挡雨抗御寒冷的功用,也或许伊甸园中压根就没有寒冷。

    可大自然毕竟有严冬与酷暑。所以说后来大约又加入了自然的因素,人们便开始用衣服来一层层地包裹自己,并且越来越厚,越来越严实。内衣之外要有外衣,外衣之外还要加罩衫,并且是从头到脚,头上加了各式的帽子和头巾,而脚上穿了鞋还不算,还要套上一种叫作袜的东西。到了印度则更甚,妇女们裹了头巾还不够,还要在脸上蒙上一层朦胧的面纱。分析起来,这其中除去了御寒的用途与民俗的原因外,大约还有一些道德观念在作怪。因为答尔丢夫给我们作了一个极好的例子,桃丽娜因穿得不够严实,脖子下露出了一点白的肌肤,答尔丢夫便内心慌乱,赶紧掏出手帕,吩咐桃丽娜挡挡前胸,从而维持一个正人君子的清白的眼睛。幸而答尔丢夫死的早,因为衣服发展到后来出现了比基尼,出现了超短裙,并且在料子与做工上勇敢地向“薄露透”发展下去,衣服甩掉了一些实用属性进入审美的领域,时装业成了热门,而时装模特也尽情地在舞台上一展风采,答尔丢夫先生即使阳寿不尽,见了这东西大约也要气得吐血身亡,或者为了维护自我的“贞洁”而索性搞瞎自己的眼睛。

    拥有漫长封建社会的中国也不甘于落后,男子着了长袍后外面还要加一个马褂,虽偶有村夫野老如农夫樵夫之类或许会赤了膊,《三国演义》中就记载了一个叫许褚的人赤了膊去大战马超,那是基本合法的。可女子就不行,有三从四德压着,衣着上就得密封自己。若出了嫁则更甚,动辄就要犯“七出”之条,就要吃休回娘家之苦了。而这时的衣服却也充当了助纣为虐的角色,譬如胸罩,那时大约还是天方夜谭的事,就知道用了布横七竖八地缠,直至缠平女性身体的曲线。可是通过衣服这渠道对女性包装归包装,卫道者气势汹汹归汹汹,包装不住的倒是永恒的人性。相反,过度的包装倒似乎可以扭曲人性。如一双赤着的脚,不论男女,不论老少,现代人看了似乎没有丝毫的感觉,不就是一双脚嘛。可中国旧时之女性则要用布缠紧缠严,以致缠小缠残,成三寸,穿绣鞋,藏于裙裾之中。因为层层隐蔽,所以也就神秘,因神秘也就令男子心颤而想探个究竟。庆幸的是,人毕竟是万物之灵长,人类逐渐地解决了自身赖以生存的衣、食、住、行!翻过历史沉重的策页,衣服终于发展到了今天。

    倘追溯到成衣之前,衣服原本也没有什么两样,都是一卷卷的布呆头呆脑地挤在布店的柜台上。可经了裁缝的那双巧手,简单的事情就复杂化了,因为便有了阿q的毡帽,孔乙己的长衫;也有了三仙姑绣了边的夹衣与老杨同志二斤半重的鞋子。有了衣的不同,便也有了人的不同。因为大多数的人就演过或正演着以衣取人的闹剧,譬如现代婚姻上的一见钟情,虽是诗人所极力歌颂的,这却反映了一部分人看问题只限于表面的一种浅见。衣服少、暴露,人的的思维方式就认为必淫荡,见了留长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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