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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五章 法律

况出现来考验当权者的应变能力。

    案件的起因是一个叫罗正的帝国翼武将军,在回家休假的时候,怀疑自己妻子红杏出墙,在与妻子生激烈争吵的情况下,一时失去理智,枪杀了自己的妻子。

    按照帝国法律,毫无疑问这将是一个死刑。

    但是这个罗正,许多军方重臣都上奏请免罗正一死。

    罗正,一八五六年加入百战军,作战骁勇,屡立战功。

    不光是那些军方重臣。军队士卒,甚至包括皇帝陛下本人,也都同情这个罗正,此人在苏州保卫战的时候,始终跟随在皇帝陛下身边,忠勇作战,身带数处重伤犹自指挥战斗。

    大皇帝陛下是非常想保下这位将军的,当他询问主审法官袁畅的时候,袁畅却断然拒绝,声明宁可不做这个法官也要维护法律尊严。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大皇帝陛下第一使用皇帝赦免权!

    帝国法律规定,皇帝陛下在一年之中有六次行使赦免权的权利。元,论该罪犯罪行多么严重,随着赦免权的下达该罪犯都将无罪释放。

    之前在所有帝国官员看来,这条法律只是一个摆设而已,皇帝陛下想杀就杀,想放就放,根本没有必要行使什么赦免权,去释放一个犯人。

    但大皇帝陛下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并没有直接以皇帝无上权利下令放人,而是按照法律,行使了自己的赦免权。

    “根据帝国法律第九十一条,联,决定行使赦免权,赦免罗正!”当着所有大臣的面。大皇帝陛下说出了这样的话:

    “联可以罢免袁畅的官。直接释放罗正,但是这样做是公然对法律的挑衅,帝国刚刚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也将被联践踏,所以联将依据帝国法律第九十一条,行使联的权利,免除罗正一切罪行。联之子孙,也当效仿联之今日,遵循法律,维护法律。挑战法律,等同于挑战帝国之权威,挑战帝国之尊严!”

    “臣代军方叩谢陛下宏恩,陛下万岁!”帝国总参谋长陈玉成上前一步,说道:“罗正所犯乃的方法律,军事法庭无权审理,但在陛下释放罗正之后,军事法庭判决如下。免除罗正翼武将军军衔,免除:等左轻伯爵位,降罗正为长水司尉。”

    “准!”张震站起身子大声说道:

    “这只是一个特例,联不希望军中再出现罗正这样的事情,让罗正去他妻子家里,什么时候他的丈人、岳母原谅了他,再让他回军中戴罪立功吧!特赦,是律法赋予联的权利,今天是联第一次使用。但联不想再一次使用。联拥有巨大权利,但希望有朝一日,联的一切权利都是法律赋予的,而不是皇帝天生就有的!”

    “联的一切权利都是法律赋予的,而不是皇帝天生就有的!”

    法律依旧有漏洞,但是。这已经不再是主要的了,最重要的。帝国正在大皇帝陛下的带领下。将帝国指引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6绷凶,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