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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橘子与枳子

设立“市民议会”和“民绅议会”。一开始史可法也不明白孙露到底想干什么。但经过这几日的合作与接触后史可法隐约觉得这女人是在搞一场变法。一场从未有过的大胆变法。如果他猜得没错的话她是想将整个江南变成广东那样。若真是这样。那么眼前的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个疯子。因为没有哪个朝廷会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大搞变法的。想到这里史可法实在忍不住自己心中的不安。轻轻咳嗽了一声向孙露说道:“孙将军这次能如此顺利迎回唐王广东官府功不可末啊。”

    “啊”刚才还在考虑自己怎么对待民族主义的孙露被史可法这么一说立刻反应了过来。她回头向史可法微微一笑道:“史督师过奖了。要说迎回唐王这是还要多些广东的商贾们呢。唐王在广东的吃住可是他们调理的。”

    “就是那个香江商会吧。听说孙将军是该商会的会长?”史可法小心的问道。

    孙露轻松一笑道:“是啊我是香江商会的副会长也是桃源山庄的庄主。”对于自己的这个身份孙露从不隐晦。相反她每次提起这个会长身份时总是那么的坦然。

    “哦是嘛。老夫听说现在在广东议会已经存在多年了吧。”看着孙露满不在乎的样子史可法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孙露对于商人这个低贱的身份能这么坦然。

    “两年了吧。广东百姓自行组成议会已有两年了。若史督师是在为‘市民议会’和‘民绅议会’的推行感到担心的话。那本官可以保证按照现在的方式组织议会是不会有多大的问题的。议会在广东试行的两年中我们可总结了不少经验啊。”孙露朝着史可法微微一笑继续说道:“大明的乡村和城镇有着很多的差异。因此我们在原来‘申明亭’的基础上在乡村设立民绅议会由乡民自行推选有德之辈组成议会。其主要职能也和原来的‘申明亭’差不多。可以定立一定的乡约。每隔一段时间搞些唱礼、演讲宣布朝廷法令等活动。还可替乡民向朝廷请愿、申冤。但不得动用私刑和私设公堂。毕竟朝廷是有国法的。乡民私设公堂于法不合。国法大于家法。有国才有家。这点是一定要坚决的执行。”

    孙露说到这儿不由的停了下来看了看史可法。见史可法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显然对于孙露的那句“国法大于家法”身有同感。在明朝这种类似与祠堂的‘申明亭’源于开国皇帝朱元璋。他规定每一个村庄沿照朝廷的指示制定自己的“乡约”。又构筑“申明亭”和“旌善亭”各一座村民之有善行及劣迹者其姓名由父老查明公布。此外村民因为遗传、婚姻、财产交割及殴斗而生纠纷者也由父老在这两座建筑物前评判分解。这种制度当然也是有个缺点的。那就是造成中国偏远地区家族势力异常强大。宗室祠堂往往私设公堂动用私刑。搞到后来沉塘、活埋什么都来。孙露一开始没注意这点。广东偏远地区的不少人民委员会都带上了浓厚的宗祠色彩。在生了多次流血事件后孙露意识到只有严格执行法律才能有效的避免这种事的生。于是规定人民委员会无权私设公堂。所有案件纠纷均要交给广东官府处理。

    “恩孙将军那市民议会呢?”史可法一下子就被孙露掉起了胃口。

    “同乡村不同。城镇特别是大的城镇人员复杂且经常的流动。再加上如今不少沿海的城市均已开阜通商。以朝廷现在的能力既不能阻止也很难管理。因此设立‘市民议会’建立‘议政厅’给予城镇中的商贾和乡绅以一定的自治权。既能减轻朝廷负担增加赋税也有利于这些城镇自己的展。对朝廷来说可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啊。”对于市民议会的设立孙露和香江商会倒是真的借鉴了荷兰人的操作方式。现在看来此法不但简便而且效率也高。

    “呵呵孙将军毕竟是生意人。三句不离开本行啊。”史可法略微尴尬的笑道。因为那些开阜的城市均没有得到朝廷的许可。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在的大明还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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