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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节 民惟邦本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宽敞明亮的文渊阁中黄宗羲以抑扬顿挫的声调当众宣读起了宪诰总章。这一段截选自《荀子-天论》中的论述作为宪诰总章的开场白简练而又充分地点明了整部《弘武宪诰》的渊源----天命。

    作为高于帝国一切法律的存在作为制横帝国各个阶级的准则《宪诰》必须有一个合理而又神圣的渊源。本来由一个圣明的君王颁布《宪诰》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如此一来《宪诰》又将成为一家之法而不是天下之法。加之身为准君王的孙露也一再表示要由臣民来审议《宪诰》。因此黄宗羲等人便决定另外给《宪诰》找一个高于君王的渊源。但什么样的东西能高于君王呢?

    是民众?是圣人?还是礼教?这些因素虽然对国家一直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古代的典籍中也有相应的记述。但都难以服众也不够分量。于是在一番苦思冥想后“天命”便成了众人不二的选择。从秦始皇在传国玉玺上篆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起历朝历代的君王们便纷纷自称是“受命于天”。而“天命”一说更是从三代起就贯穿于中国的整个历史。正如《宪诰》总章开场所言天命是存于天地间的不变规则。它不会因为有尧这样圣明的君王而出现也不会因为有桀这样无道的君王而消失。顺应这一规则治理国家国家便会吉祥昌盛反之国家便会陷入混乱。而《宪诰》正是反映“天命”的天下之法。《宪诰》中关于皇帝、国民、议会等等之类的论述均托以天命的名义。帝王、权贵、臣子、民众无不被包揽于这个大规则之中。因此就算是最圣明的帝王也不能逾越《宪诰》。《宪诰》作为“天命”在世俗的具体条款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此刻望着底下虔心倾听着的议员们黄宗羲的声音也跟着越的高昂起来。在他看来能在国会上当众宣读自己潜心编撰的《弘武宪诰》无疑是他一生中最为辉煌的时刻。为了这部宪诰黄宗羲和他的同僚们可谓是呕心沥血绞尽脑汁。他们查询了大量的资料从历代典籍中逐一筛选典故古训来为宪诰中的条款一一做注解。才有了眼前这部依托于古训的《弘武宪诰》。不过与其说是黄宗羲编写的《弘武宪诰》不如说是《弘武宪诰》成就了黄宗羲。

    在宪诰的整个编撰过程中黄宗羲得以第一次系统地了解中华那源远流长的“民本思想”。从三代时期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到后来“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本思想在君权的压制下虽显得极其微弱却一直若隐若显地流传至今。甚至不少皇帝也公开承认“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理念。因为那些帝王深知“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的道理。为此他们便将自己打扮成民众的保护者。于是唐太宗李世民声称“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明太祖朱元璋自称为“公仆”。

    不过这些君王的言论在黄宗羲看来都是伪善的欺骗。皇帝们从来没有把“民惟邦本”付诸实现。他们只是在用花言巧语愚弄民众而已。嘴里高呼“恭录民命”骨子里却将百姓视若草芥。在如此一番对比之下让黄宗羲更加坚信只有孙露才是真正致力于实现“民惟邦本”的帝王。因为之前的历代君王只是在自己颁布的《政要》中轻描淡写着提及些有关民本的言论来彰显他们的圣明仁德。而在《弘武宪诰》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理念是贯穿始终的。如果说“天命”是《弘武宪诰》的渊源。那“民惟邦本”就是整部《弘武宪诰》的灵魂。

    与沉浸于民本思想中的情绪高昂的黄宗羲不同另一位《弘武宪诰》的编撰者汤来贺此刻却在心中长长地舒了口气。由于在孙露掌权之前并没有宪诰这一说更没有宪法的概念。汤来贺等人既不知道宪法应有的格式也不清楚宪法究竟涉及多大的范围。就算是在17世纪的欧洲也没有出现过一部成文宪法。汤来贺等人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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