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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四章 我是赵云

    我叫哈尔只拉,释为草原上黑涂,我是天可汗国名千爽心卜岁就开始跟随父亲征战草原,十二岁那年,父亲与邻居部落争夺草原上战死。部落灭亡,他成了草原上的一只流浪的孤狼,在残酷的大草原上,他奇迹一般的活了下来,并拉起了一支不到百人的骑兵,纵横在瀚海

    原。

    瀚海是蒙古大草原上最大最美丽的湖泊,它那博大的胸怀孕育了周边八千里的汰野草场,牛羊成群。马群如云,在瀚海周边,云聚和大大小小数千个部落,每一天这些部落都在为争夺那丰盛的草场而战斗,草原人的鲜血浸润着这片土地,十八岁的那年,一支强大的骑兵进入了瀚海,就好像草原飓风一样,席卷了整个瀚海,鲜血流入了瀚海,让蔚蓝的瀚海都变成了红色,那绿色的草地,变成了夕阳的残红。

    无数昔日强大的部落不是归顺了这支强大的军队,就是被踏平了部落,这支军队用他的铁血,用他的战无不胜抚平了瀚海,从此之后,瀚海在也没有了阿拉拔,卓木,脱不脱。白凡,库罗斯这些汗国,取而代之的是天可汗国,而瀚海的新统治者。则是那照耀着整个草原的太阳。大蒙古草原唯一的汗王,成吉思汗铁木真。

    我幸运的成为了天可汗麾下的一员骑兵,因为我战斗的英勇,我被招入了成吉思汗的常备骑兵军团之中,成了蒙古之剑忽必烈汗麾下的一员,两年之中。从北到南,忽必烈汗就如同那锋利的剑,用鲜血告诉一切不听从天可汗国号令的部落。顺者昌,逆着亡。兵锋所指,片甲无存。两年时间,死在我手中的敌人多达一百三十一人,其中千夫长一人。百夫长十二人,士卒百余,靠着我勇猛的作战以及战功,我成了蒙古之剑这支精锐军团的千夫长,并拥有了自己的千人帐,成了一个小的草原贵族。

    靠着手中的弯刀,我的营帐内拥有着无数的战利品,还有十数个漂亮的姬妾,在瀚海边上最丰饶的草场上,是归属与我的数万牛羊,马匹。不过那种安逸的生活并不适合我,勇士之路就是不断的征战沙场。天可汗大旗飘扬的地方,就是大蒙古帝国的边疆,在窝了一个冬天之后,忽必烈汗终于再次出了召集令,我带上帐下的数百草原勇士离开了我的封地,在蒙古之剑的忽必烈汗剑锋所指的昭君塞外汇合。

    昭君塞,据说那高大的城桓之下。埋葬着数十万蒙古人的骸骨,那怪外的土地不是黑色的,而是红色的,蒙古人的铁蹄在这座巨大的雄关之下,被阻挡了四年之久,不过这一次这座雄关将会被天可汗的利剑劈开,被蒙古人的铁蹄踏平,没有人可以阻挡蒙古之剑,他们的忽必烈汗。

    作为生活在瀚海边上的我,除了马术之外,还懂得游泳,所以我被万夫长选拔了出来,带领着从军中选拔出来的懂得游水的勇士游过了那要月湖,绕过了那道阻隔在他们身前的城池,躲过了对方在湖面上的巡逻船只,来到了昭君国的后方,一片肥沃的土地。

    这里的牧民居然象汉人一样开辟田地,种植粮食,不过望着地里那金黄的麦田,我却不得不举起火把将其付之一炬,因为我的任务就是破坏。将这片美丽的地方彻底的破坏掉,甚至毁掉那些可以攻下的村镇,可惜的是他们只能看着那些精美的瓷器,华丽的丝绸,散着金黄色光芒的漆器葬生在火海之中,并将那些享用过的漂亮女人杀掉,因为这片土地还没有完全属于天可汗国,成吉思汗的光芒还无法照耀这片土地。在这个草原国家内游戈了半个多月,尽管几次碰到了前来围剿我们的骑兵,但英勇的天可汗骑兵是无敌的。所以我们仍然活着,并继续着烧杀,这一日,外出的斥候再次现了一个猎物,一队千余骑护卫着的精致马车缓缓的向东而行,本能的,我感觉到这一行并不简单,于是我让斥候让着我前往看到那队骑兵的附近,一辆四马的精致马车,而四周护卫的骑兵每一个都身着着铁叶甲。这种行头就算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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