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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第四十二章 诡异的开庭

一一在上,一些自己好像没有做过的事情也写在了起诉书上,更让李俊心惊rou跳的是,起诉书的通篇都不断冒出罪大恶极、罪不可恕这样让人恐怖的词语。

    这同样也是检察院在接到梁凌峰的暗示后做的决定。河阳机械集团的**案不管这么说已经发生了,也被外界所得之。无论如何都必须要有一个顶罪的首犯。原本如果没有人打招呼,曹钢自然是要被判处无期以上的刑罚的,但是梁凌峰打过招呼,又有省委的意思。曹钢肯定就要排除在外,所以这个首犯的人选自然就要落在李俊身上。而且李俊身上确实也有不少的污点,让他做这个首犯难度也并不大。

    于是检察院那里为了寻求一个交代,也就和法院实现沟通好了,将河阳机械集团**案的首犯定位李俊,准备判处他无期徒刑。而曹钢则被定位从犯,判个三年就好了。

    读完起诉书,李俊还蒙在鼓里,还在想着到底这是怎么了的时候。法院这边就开始宣判了。首先宣判的是李俊,由于定性李俊为首犯,法院宣判李俊无期徒刑,并告知其可以在十五天内上诉,

    李俊听到这个判决,顿时如同一盆凉水从头浇到脚,整个人如同掉在了冰窖里一样。愣了一会反应过来的李俊突然大喊道:“我不服,我要上诉,我没有做哪些事,这是诬陷,绝对的无限,哪些事情不是我做的。我不是首犯,我真的不是首犯。”

    在场的法警连忙把李俊按住,连拖带拽的把李俊从审批厅一旁的小门给拉了出去。其实就算是不拉出去也没什么的。在场的都是法院和检察院的知情人,就算李俊喊破喉咙都没有用,该这个结果就是这个结果了。

    曹钢面无表情的看着杀猪般嚎叫着的李俊被拉了出去,但是心里却在问自己:“难道女儿真的找了有足够背景的人帮自己脱罪?怎么可能呢,她能认识什么有背景的人?”

    曹钢还在心里打着问号的时候,法院的人又继续宣判道:曹钢由于认罪态度好,退会赃款,立功赎罪等情节,切不是首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告知不服可以上诉。

    听到这个判决,曹钢顿时热泪盈眶,几乎要跪倒在地上。三年,对于自己这个罪大恶极的人来说,真的不算什么,区区三年一晃就过去了,想到三年后自己就能和女儿团聚了,曹钢忍不住大声哭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