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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律法体系

少有些平等思想,相对来说容易接受一些;可那些旧官吏就不一样了,他们习惯了凌驾于百姓之上的特权,自然开心不起来了。不过,他们毕竟对于赵筹还是敬畏有加的,赵筹又十分注意防微杜渐,再加上内卫的存在注2,量他们纵有不满,也没那个。胆子兴风作浪。

    当然,这种依靠嗜人威望压制的做法只能暂时掩盖矛盾,无助于其彻底解决,比如赵筹记忆中的前南领袖铁托。就是一个很好的反面例证。他一逝世,国内的各种矛盾一下子就全面爆开来,令这个国家迅分崩离析。

    所以心中有数的赵筹早就已经未雨绸谬。虽然内涵有些不同。但商鞍变法以后的秦国确实可以算是个小“以法治国”的例子,赵筹也从中总结出了一些经验。

    对于权贵而言,“执法公平。无疑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因为这使得原本只对升斗小民有效的“重刑。如同利斧一样悬在他们头顶。赵剪想要安抚部属们的不满,而又不想改变自己确立的原则,那么就只有在“重罚”的同时予以“厚赏。了”

    注:其实,即使是在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的大一统时期,刑法依然是很严酷的,即使宽仁,也只针对士大夫们。要不然的话,中国历史上那么多残酷的刑罚怎么会出现的?

    注内卫与军队系统有他们自己的制度,不受民法约束,要不然他们也来个。“人人平等”哪怕只是形式上的,也非乱套不可,赵筹可没太祖那样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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