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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你有一颗学会了敬畏的心

下手中的长剑,委顿在地,脸色苍白,汗如雨下,即使他不愿意出背弃骑士勇敢精神的惨叫,但那种根植于灵魂深处的痛楚,让他根本由不得自己来控制减缓,牙齿磕磕碰撞着,出刺耳的声音,他浑身的肌肉抽搐起来,扭曲的手指紧紧地抓住心脏,那里是一切痛楚地根源。

    费迪南德一只手死死地往口里塞,出“嗬,嗬”地吞咽声,痛不欲生的他甚至想要把手伸进去把心脏掏出来,如果不是无力持剑,他甚至会拿剑剖开胸膛,结束那份延伸到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地痛苦。

    枪与花骑士团团长,拥有洛德勋位的“帝国最后一个骑士”,武力无双的费迪南德,像垂死中毒的仓鼠,在地上打着滚,嘶喊着无人能懂的句子,草根,树叶粘在他身上,抽搐痉挛的模样吓坏了悠哉游哉的麋鹿,灰兔。

    一直到他滚入伊苏河的浅滩,河水浸透了他全身,当陆斯恩的目光不再那么冷漠,费迪南德心中的那种绞痛终于散去,浑身脱力的他,根本无法站起来,躺在水中喘着气,他甚至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了。

    陆斯恩站在河边,俯视着费迪南德。

    费迪南德觉得,自己似乎是在仰视着喜拉雅雪顶上的寒冰王冠,虽然只是一人高的距离,却让他的目光跨越千万年也无法看清楚那双略显狭长的眼睛。“不要在乎你的所谓秘密,你现在应该明白,其实我根本不屑于用那样的所谓秘密来威胁你。”陆斯恩蹲下身子,帮费迪南德眼帘上不知是泪水还是河水的水珠抚去,修长的手指动作温柔,“乖乖的听话,或我会让你做我的棋子,不要站错阵营哦,要记得走在主人手指点下的位置。”

    “你……你这个恶魔!”费迪南德无力地咒骂。他的眼神一片空白,没有恐惧,只有愤怒和无奈。

    “手续齐备,我会跟你们走,不要着急……我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无所增添,无所减少我的孩子,我这样行,是要人在我面前存敬畏的心。孩子,你有一颗学会了敬畏的心。”陆斯恩缓缓地走回庄园,嘴角的笑意敛去,这样的台词,本该属于他,而不是雅威赫服侍的那个神。

    费迪南德终于感觉到透彻心底的寒意,陆斯恩留下的这一句话,在那个雨夜曾经是他回忆过的片段,那是孔特雷拉丝在接受自己忏悔祷告前,大主教和自己说的第一句话。

    他怎么会知道?费迪南德希望只是巧合。

    还有什么比人心*裸地暴露出来还可怕的事情呢?

    而这个男人居然用“我”替代了原话中的“神”!

    无所敬畏,失去信仰的,似乎不只是费迪南德。

    当然,此刻的枪与花骑士团团长,再次学会了敬畏。

    秋天螃蟹会晒太阳吗?应该会吧,大家理解为异种螃蟹吧。

    这里是修改的章节,字数过了大家订阅时显示的7095。

    所以我在这里多说点话不算凑字数,和大家闲聊下桃乐丝。

    小女仆可能是本书最单纯的角色,她不像其他人物,都有一些复杂的想法,或说她是特别安排的花瓶吧。

    但是我很喜欢她的哦,大胸的女仆,是宅男的最爱吧。

    桃乐丝这个人物,取名字时,我很费了心思的。桃乐丝在拉丁文teresa里是丰收的意思,近似音theresa这个单词有收获的意思。本来可以用特丽莎的音译,但觉得桃乐丝这个名字更粉。

    之所以要用丰收这个意思的单词,是因为我想如果大胸女仆是男主的女人,那男主是不是要种下种子啊,他会收获些什么呢?

    如果只是猜想到这里,用收获意思的单词似乎就可以了。但是大家想想,桃乐丝是大胸女仆,当她被种下种子后,除了收获宝宝,她附带生产的那种白色微甜的液体是不是也会特别多呢?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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