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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美人心动,大宋天威!

    大人!大人!这是民妇的孩儿,这真的是民妇的孩

    “不,大人,她胡说,这分明是民妇怀胎十月产下的娃娃,怎么会是她的!”

    庐州府衙,两名中年妇人跪在堂下,你喊我嚷谁也不让。

    很明显,这是一桩两妇争娃的操蛋案子,之所以说是“操蛋”,是因为这种案子放到现代,连审都不需要,抓去医院验一下dna,就什么都解决了,999999999%+的几率会出错么?而在大宋朝这时候,有的只是一个滴血验亲----血相溶即为亲,就是同行血滴在一起会相融。可这是不对滴呀,a的爹,b的妈,axb可以x出ab后代来呀,那还怎么验得出亲不亲!!!

    偏偏这两个妇人和她们争夺的孩子,血滴在一起都融了,换句话说就是无法“辨别”倒底谁才是孩子真正的母亲!

    宋代科学不达,给四哥造成的难题,真的是很操蛋呐!

    庞昱穿着一身钦差官服,坐在案上,面临着这个刁难棘手的问题。

    那天他以莫大的宽厚的容忍了小公主的骄蛮,换来了南宫琴伊的温柔……温柔提点:“你啊,当着面,好好断几桩案子,拿点儿真本事出来,叫佩服起你,以后就再不会这样子刁难拆你台啦。”

    什么!难道四哥我之前的“表现”都不算是真本事!!!

    四哥一听就火了,当场决定,在下一站即将经过地庐州府打出钦差旗号,坐堂审案,不光是小公主还要让南宫琴伊对他五体投地,心悦诚服,乖乖做他女人!

    于是这一天。四哥从早晨升堂起坐到下午日偏西。如果真地要用一个词形容当天来喊冤申诉地人数。那么就是人山人海。人潮汹涌。人流如鲫。人……嗯。不是一个词么?可就是有这么多呀。一个词根本形容不过来!

    就这么一天地时间。四哥当着小公主和南宫mm地面审了一百多桩案子。最后碰上了这么一桩棘手地争子案。

    等一下。刚才说什么。一百多桩!?

    对。你没看错。就是这个数。没办法啊。古代人智慧低。作案手段差。四哥比他们多了一千年地知识。破些个什么难案件还不是手到擒来。狄仁杰当年一年能断两万多桩案子。四哥一天断一百多也不是啥难事。

    那时候地人。脑子笨啊。你像一桩客栈黑店偷了顾客银子地金子地案件。他把老板娘唤来。在她手里写个“金”字。注意。是“字”啊。然后告诉她这个字是法术。如果真偷了一会儿就会消失。再然后大打到一边去面壁。再再然后提审男老板。男老板当然不招啦。不招好啊。四哥冲远处地女老板喊一声:“喂。金字在不在你手上啊。”喊得含含混混。男老板理所当然地听成问“金子在不在你手上”。老板娘不虞有诈。当然回答“金字在手上”。那好嘛。老板娘都招了。老板还嘴硬什么。当场就全撂。于是案子破了。

    至于什么两个小贩争一包铜钱。都说是自己地。一个小贩卖米。一个小贩卖炸春卷。四哥叫人端盆水来。铜钱往里一倒飘浮起了油。那当然就是卖炸春卷小贩地钱。诸如此类地案件。交到四哥这里都是“秒”断。考虑都不需要地。即刻来。即刻断。即刻走。看得那老迈昏庸地庐州府衙惊得嘴都合不上了。暗想:哎呀呀。天丁大人真是了得。如此才能难怪受皇上提拔。年纪轻轻就当上钦差了。

    但是,眼前地这桩争子案,好像很难。

    没有人证,没有物证,唯一的“手段”滴血验亲被否决了,这桩案子换成包大人来恐怕也难断个清楚。

    躲在屏风后边的小公主,悄悄探头出来,睁大了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想看看大坏人怎么判。

    在内室“听审”的南宫琴伊、花想容、邹熙芸一样也想知道。

    “这个案子……很简单嘛。”一直默默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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