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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令人讨厌的裂焰

    虽然与上次来踏青才过去半个月,但是蝴蝶谷的风光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嗯,这么说吧,从一个千娇百媚的少女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女人,依然迷人却隐隐有了皱纹,下一刻或许就会被男人遗忘。

    沈天启弃了马在一大片艳到极至的鲜花中穿梭,凭着记忆来到了那个曾与阿勇发生冲突的地方。因为在这里曾与莫菲菲留下过绮丽美好的回忆,所以他记得特别清楚。

    沿着山谷中的小道也就阿勇逃跑的线路再往前疾驰了两里路左右,沈天启发现已经走进了死胡同----眼前矗立着一座山脉,把道路拦腰切断。山脚是半人高的密密灌木,人若从中间穿行,必定会留下折断的痕迹。

    一路走来,沈天启确定左右没有任何岔路口,这么说,阿勇走到这里就凭空消失了?或者是,他还没到达这里的时候就跑上了侧面的山?

    于是沈天启又往回走,这次他留了神观察两旁的山,终于在一个地方发现了有人走过的痕迹,歪倒的小草还没长直呢。

    顺着那条隐约的小道往上爬,然后,他来到了一片别墅区。

    别墅区占地一座山头,总共错落分布着六幢别墅。这些别墅无疑就是京城某些达官贵人们的避暑山庄。

    沈天启闪身到一棵树后打量着这些别墅占地都有两亩左右,间距皆在半里以上,虽不远,却已经显示出了梳离,看来应该是属于不同的人所有。如果照莫菲菲的猜测这里有裂焰的大本营的话。必是其中地一幢吧!

    沈天启吐掉嘴里嚼着的用来补充水分的草根,低头无奈看了看自己这身行头今天穿着件浅蓝色地苏锦束腰袍子,领口用深色蓝丝绣着大方的纹路。最要命地是,这种衣料子在阳光下会反射出点点细碎的银光。走在路上不知道多飘逸潇洒。

    唉,这都是她娘说的,人要衣装马要鞍,要想抓住女人的心,必须先抓住女人的目光。所以不由分说把他衣橱里地旧衣服全丢了出去。刚开始他还不习惯穿那么奢侈的衣服,但感受到昂贵的料子穿在身上真的舒服,再加上莫菲菲确实投在他身上的目光增多了几分暧昧不明的欣赏(其实是色眯眯),于是他便可耻的堕落于重视穿着打扮中了。

    为了配上这件衣服,束发的玉环也用上了镶嵌宝石的高级发环----不是他想,而是他娘没给他留后路,凡是能披挂身上地所有东西一律换上了名牌货,包括内裤。说是避免万一亲热时被女方发现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ap,.他觉得。他娘是被莫菲菲她娘的不断拒婚刺激过度了,因为有天晚上他偷听到他娘发誓说要让自己儿子拿下莫菲菲,最好把她肚子搞大。届时看莫夫人哭着喊着求自己让她女儿进门,换自己摆架子拿桥了。

    沈天启记得自己听了之后狂打冷战。在心里悄悄腹诽自己的娘“已然濒临疯狂地边缘。”

    来的时候太急。压根没想过要换衣服。如果这里确实有裂焰地大本营地话,周界不可能没安排警戒。自己这样亮闪闪的晃过去,简直是个活靶子。

    想了想,他低下身子,把衣服脱了下来,胡乱扯着身边地一切绿色植物,生生把一件好好的瑞福祥牌男装染成了绿精灵的衣服,强忍恶心把微湿的衣服套了上去。想了想,又往自己脸上抹了一把植物汁水混合泥土的染料。

    化妆完毕后,估计就是她娘站他面前也认不出是谁了。

    借着树木的掩映朝最近的别墅掠去。是空房,而且一副很久没人打扫的样子,近期不像住过人(一般有钱人来此避暑之前都会提前几天打发下人打扫房间的)。又朝下一幢探过去,很幸运,地势较低的五幢别墅都是空的,只剩下最高处的那幢没有去看过。

    目标很有可能就是最后那间房子,沈天启提高了警惕万分小心的潜近。

    他的幸运显然到了头,还没接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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