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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终审 (二)

    很快到了开庭审理林小满事件的那天。

    法庭设在火神庙大雄宝殿。大雄宝殿空间极大足可容纳上百人开封府第二大寺庙不是白叫的。为了容纳更多的人高原命令人将殿正中的三座佛像和旁边的十八罗汉全敲掉了。自从住进火神庙之后这里基本看不到和尚进出的全是官吏也很自然地变成了高原的威武将军府邸。

    高原现在只管军务行政那一套还在陈留县衙但他已经不常过去了。

    至于和尚们都已经住进了军营里。高原答应他们以后等拿下一座大城市就给他们建一座大相国寺那种规模的庙宇作为他们为军队服务的奖励。

    高原对这个案子非常重视倒不是林小满事件有多重要。实际上他已经被这事弄得有点烦了傅山本就是一个非常精明的人物私低下悄悄对高原说“林小满是否投敌并不重要就算判个斩立决看在黄洪将军面子上将军也可以法外开恩。”

    高原摇头:“青主还是不明白呀我准备通过这件事情将地方司法权独立出来成立一个单独的机构不归地方官管辖。如此一来司法权、行政权以及将来的立法权将彻底分开互相不统辖互为监督。至于军队军队只是一个工具并没有权利只需要对我负责就可以了。”

    傅山低头想了想。说;“这个法子好不过有两个问题。一:我威武大将军府虽然成立不过半年但行政效率极高。如果再设置这么一个司法机构官员数目是不是太多了?二立法。我开封、归德沿用地是明朝法律如果重新弄一套简便而行之有效律法则名不正言不顺。”

    高原:“再设置一个司法机构的问题现在也不过是一个想法。至于林小满案件的审理仅仅是做一个实验看看效果如何。效果好再推广青主不用担心。多几个官员也没什么大不了也很有必要。法律这的确是一个问题。还是沿用明朝律法吧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治理地方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简单。刚开始时。高原所辖不过开封三县。地狭人少为图方便高原用军法管理地方。

    打下归德后一下子过了十多个县军法虽然简约易懂。但失之严苛。地方政务千变万化再用军法就有点呆板。因此当高原得了一大批士子和前明地方官之后为律法的事情那些家伙没少来同高原吵闹。为省事高原只能由着他们继续使用明朝的法律。

    可问题又来了封建社会的法律的基本点是君权一切条文都围绕着巩固君权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而运转。在其中君权。或者说皇帝就是宪法地象征。

    想想也是可笑高原这么一个反贼头子还用明朝的法律治理地方名义上还得遵明朝的皇帝为最高统治者。时间一长高原的统治基础只怕就要动摇了。

    这就是大义啊!

    因此。设置一个单独地司法机构非常必要。

    在审理林小满案之前高原还曾经将莫清和江陵双方都叫过来模拟正式出庭时的情景。商量好当天的细节确定好整个程序。刚开始莫清和江陵对高原弄出的这一套都感到非常新鲜。演习了几次后彼此都很满意。说这法子好。可以保证起码的公正。不管最终地结果如何都会让人信服。

    很快。终审的日子到了。

    为了扩大影响高原勒令地方县尉以上官吏军队千夫以上的军官都要出席并请了十几个地方豪绅旁听。

    军队在扩军之后王滔等二十余人都提拔千夫长。高原军队现在还实行简单的十、百、千夫长制。也就是说十夫长带十个士兵百夫长带一百个士兵。不过等升到千夫长以上就不一定只带一千人了。像王滔这样的营官虽然只是一个千夫长却能带五千人。就目前为止高原军的职务和军衔还是合并在一起的。等以后建立政权再考虑将军衔和职务分离。

    十夫长的标志是一个青铜牌上面刻着他地名字和职务相当于后世的尉官。百夫长是一个银牌相当于后世的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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