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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节 皮鞋

双完整的鞋子也无法穿用太久。时间一长很多狩猎者都只能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尽量延长脚上鞋子的寿命。

    用绳子捆用布条扎都是相当普遍的办法。当然也有人觉得与其将一双烂得不能再烂得鞋子好像一只棕子般地捆在脚上还不如直接裹上一块结实的厚布来得划算。于是就出现了很多用布片裹脚代替鞋子功能的狩猎者。

    这样的人很多。天翔的族群里有一半以上的人都是如此。虽然这样一来行动不是很方便却也总比光着脚走在破碎的瓦砾间要好得多。

    “就是这样用这些皮做几双鞋子。虽然数量不多但总比没有强。”打定了主意的天翔兴奋地抱起那捆比自己腰还粗的巨蝗皮拖到了一个被人群围拢的火堆边。

    尽管是在地下可依然潮湿阴冷。剥下后就放在一边的蝗皮也因此没有完全干透。虽然摸上去已经有些硬而整体多少还算柔软。就这样一干族人在天翔的带领下开始了一项新的工作----鞣皮。

    古人鞣皮需要硫黄等物品。这些东西天翔没有也根本就弄不到。所以他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用自己拥有的材料以最简便的方法制造出自己想要的东西。

    燃烧的火堆边有很多尚有余温的灰烬。用这种东西把蝗皮完全浸透然后反复搓*揉使之保持柔软。反复多次用灰烬将其中水份全部烘干。一块能够随意折叠却又不失韧性的粗制蝗皮也就随之出现。

    有了皮制作鞋子自然也就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族中妇女与老人很多都精于缝纫。在天翔几乎是手把手的教导下第一双蝗皮鞋也终于问世。缝制鞋子的行动也出现了第一次**。

    女人们的手很巧针脚边也很细密。虽说在鞋子的外观上处理得不是很理想。但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她们手工制作出来的第一双皮鞋。最重要的是它能穿而且很牢固。

    应该承认这是一双很不错的皮鞋。虽然样子有些难看。

    一张巨蝗皮三十二双皮鞋。这是忙碌两天后的全部成果。

    虽然只有区区三十二双却也足以使整个族群感到沸腾。毕竟拥有一双牢固轻便的鞋子就意味着自己的脚少受点罪。

    “把这些鞋子分下去。”这是战风的主意同时也被刘睿所赞成。东西造出来本来就是要用不用的话与废物有什么区别。

    但是天翔却不这么认为。

    “是肯定要但是怎么?给哪些人?这其中必须有一个判断的标准。鞋子只有这么多所有人都当然不可能。如果处理不好这不但不是一件好事反而会给族群带来新的矛盾。到了那个时候想要再收拾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仔细思索一番后天翔最终打定了主意。

    “一个月后我们将举行一次负重长跑比赛。路线就和现在的训练场地完全一致。先跑到终点的前三十二个人将获得每人一双鞋子的奖励。”

    自从消息公布那天起整个族群开始掀起了一场疯狂的争夺浪潮。除了授课外的所有空余时间全部都被族人们用来训练自己的负重奔跑能力。除了被规定不能参加训练的老人外每一个人都在背着一大堆沉重的东西奔跑。所有的人都在给自己打气给自己加油。那种狂热的劲头就连天翔自己看了也觉得吃惊。

    “有竞争才会有动力有奖励才会有活力。”

    这是古人书中的一句话也只是到了今天天翔才总算是明白其中的奥秘。

    一个月后比赛如期举行。天翔没有食言三十二双蝗皮鞋公平地分到了三十二位获胜者手中。看着其他人羡慕的眼光这些胜利者第一次感到了自己存在的骄傲与价值。而没有拿到奖品的人也意外地现自己居然能够背着那么多的东西在那么短的时间里跑完全全程。这在以前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任何人对年轻族长的话感到过怀疑。而“族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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