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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的文章。他还不知道为了这些稿子能够顺利刊载周易在底下做了大量的工作。

    孙立地稿子总的来说有两个观点:一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应该由谁来界定;二集体无意识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

    第一点的观点大多来自周易跟他的谈话反正就掐着一点。现在法院还没对嫌疑人的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大家就喊打喊杀是不是不符合民主与法制的初衷。

    第二点孙立说所谓集体无意识的行为就是指公众下意识地认为只要是死者他就是可怜的善良地正确的活着的人便是混蛋这这个逻辑说不通。不否认人们是善良的习惯于同情弱者甚至无原则地谴责活下来的人。这个逻辑也大有问题。

    最后孙立又说希望执法部门能够顶住所谓的社会舆论压力秉公执法不偏不移。

    孙立在文章结束时激动地写道:“过去我也曾经参加过许多次公判大会每听到法官大人宣读如下的判词‘xxx民愤极大必须从重从快……时我心中就在滴血。这倒不是我是非不明善恶不清。

    实在是哀叹民意的威力强大到左右法官判决的地步。这是民意和几千年来人治地封建传统对法制的**裸的强*奸。我不希望再听到这样的话。法律的存在应该是一种脱的公正的冷静的存在。任何事物都不能凌驾其上。”

    孙立的一系列文章一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无数人都撰稿或者打电话给报社谴责孙立这毫无人性的言论。

    孙立自然不惧一一写文章给予反驳。一来可以赚稿费二来又得大名何乐而不为。

    孙立自去闹他的周易这边很满意他所做的一切。果然知识才是第一生产力呀通过孙立这么一搞。社会上关于宛本事件的舆论也渐渐地开始出现不同的声音。

    不管怎么说事情的展态势很不错逐渐进入周易的预期轨道之中。

    现在可以放开手脚去处理宛本地事情了。

    说起宛本事件周易认为最关键的一点是要找一个人出来顶罪。当时的情况是宛本先同死者生摩擦然后被死者打恼怒之下让手下人动手群殴到最后打死死者。宛本当然是罪魁祸。可到最后法检的时候死者身上的致命伤来自头颅后脑位置。是钝器伤。当时宛本并未使用器械所以可以肯定致命伤来自他手下的保安。

    因此从这一点出可以排除宛本是凶手的嫌疑。

    现在只需要找一个人出来承认是他用棍子敲到死者后脑造成死亡的事实就可以了。其他地人作为从犯应该没多大事。

    所以找出这么一个人出来是非常重要的。

    想到这里周易马上让秘书将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挡案都提出来将那些参与斗殴的保安的资料看了一遍心中已有定数。

    其中有一个叫马勇的保安进入了周易的视线。

    这个人今年三十五岁。是个外省小地方的人。家里很穷。

    有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他曾经是一个三线企业的工人后来因为下岗跑到上海来打了几年工最后应聘进了物业公司做保安。

    据了解他地人说。马勇这个人很够义气做事非常冲动。但却有一条优点非常顾家爱老婆爱儿子。

    两口子刚下岗地时候他老婆还曾经想过到外地打工结果马勇来了一句“你一个女人去外地做什么好好带好孩子就是了。我马勇就算去卖血也要养活你们娘俩。”

    马勇平时非常节约每月都要寄一千块钱回家去。自己的吃用花消是省到不能再省的地步。

    这回他也是倒霉。正好参与了殴斗现在被抓到看守所去关了起来。

    周易听了别人地介绍点点头“就他了。”

    他叫曾琴过来将马勇的资料扔在桌子上“曾主任你去安排一下给马勇的妻子寄五千块钱过去以马勇的名义联系她。说已经在天富公司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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