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狼的怪癖
朗浩淡淡一笑:“我要报警,这一路上至少有十八个机会。”
鬼脸眼睛灼然地看着朗浩,转身进了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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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浩一边听着浴室的水流声,一边给周一短信:你是电脑工程师,艾梅黎是行政主管,你们俩明天八点出门上班。
周一回复:有肥羊?这是我们的新角色?
“羊肉吃多了,换个豹子尝尝新鲜。”朗浩忽然想给周一开个玩笑。
老大开玩笑,一般没有什么好事!
周一又是一条短信,干脆地问:他到底是谁?
朗浩嘴角上扬,回复道:不知道,这正是我想要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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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艾梅黎急得瞪大眼睛:“老大说什么?他要干嘛?”
周一叹气:“不知道,他估计游戏打烦了,掘到了一个新乐趣。”
“新乐趣?那个鬼脸男人?”
周一耸耸肩:“老大的怪趣味,真是受不了他!”
每次有大额钱款落账,朗浩总会事后做一两件怪异的事情,不知是在冲抵罪恶感,还是在泄他的紧张情绪。
周一对艾梅黎说:“你还记得吗,去年有一次他还去菜市场卖过两天白菜?”
艾梅黎也笑起来:“是了,他弄了个白毛巾搭头上,穿了一件旧棉袄,学菜农跟人砍价钱,结果,他的白菜卖多贵都有人买,买的人都是些寂寞风骚的家庭主妇……”
“哈哈!还有人提出要包养这个又帅又酷的小菜农呢!”周一大笑。
“算了吧,由着他玩去吧,谁让他是老大呢?!”艾梅黎打了个打哈欠:“我得去睡觉了,老大要我们明天早起呢!”
周一也伸个懒腰:“我是电脑工程师,明天一早,提个电脑包一走就是了。”
艾梅黎抱怨:“我最讨厌扮白领,感觉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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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浩坐在自己房间的沙上,看着浴室的门,自嘲地一笑。
自己什么时候也乐于扮演济贫解困的大侠形象了,施救对象还是个入室抢劫的歹徒?
可是,这个鬼脸有让他深入掘的好奇:他的身上有一股很浓重的江湖味道,身材高大,肌肉结识,看样子长期从事体力劳动,却没有底层懵懂青年的装模作样,神清智明,进退有致,说话条理,也很容易相信人,以信任为赌注,把一切交给一个陌生人。
朗浩想,这样的一个男人,该是感性和血性的结合体,一定有很多故事……他为什么戴着面具呢?
他是在躲避仇家?他戴个这么招摇的面具躲人,实在是太愚蠢了吧?!
郎浩的房间很大,是个套间,他在外间的长沙上铺了个床单。
一个晚上,对郎浩并没有什么影响,最坏也不过是搬家换个住处。
但是对穷途末路的鬼脸来说,最少可以有一夜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