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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九章【激辩 二】二三合

    “张先生,请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主控官孙玉清开始引导证人作证。

    “哦,你们都知道啦,我是丽友宾馆的管理员。”

    “据警方调查,丽友宾馆经常会有客人开房,寻找‘佳丽’,做不道德的**易行为,是不是?”

    “哎,你是明知故问啦,旺角的宾馆哪家不是这样做的啦?”

    “也就是了?”孙玉清笑道:“那么作为丽友宾馆的管理员,你是否认识常年以‘马夫’为职业的死者呢?”

    “当然认识了,他经常带‘佳丽’来嘛。”

    “在2013年3月13日凌晨,死者黄光明带了几位佳丽来?”

    “哦,他先后带来两个啊。一个是叫美美的小姑娘,一个是成年人,叫水妹的。”

    “哦,水妹?她现在是否在法庭上?”孙玉清道:“你能否指认出来呢?”

    “呐,就是她了。”张水指了下站在犯人栏内的秦水妹。

    “在死者从丽友宾馆801号房间的窗户坠楼之前,你看到了什么?”孙玉清指着秦水妹大声道:“你是不是看到被告和死者发生激烈争吵,然后两人先后走进了801号房间?”

    “是啊,当时我看得很清楚。”张水点头道。

    “那你能不能回忆一下,被告和死者进入801号房间后多久,发生了死者坠楼的事情?”

    “大概五六分钟吧......”张水回忆了一下:“然后就听到801号房间内传出惨叫声,我推门去看,发现死者已经不见了,而被告正非常惊慌的站在窗户前。”

    “非常惊慌?”孙玉清笑了:“你为什么要这样形容秦水妹呢,能否说说理由?”

    “那还用说吗?当时房间里只有她和死者,还有别的马夫手下的一名‘佳丽’,不过那名佳丽吸了很多毒啊,恐怕站都站不稳了。那显然是她推死者下楼的啦;死者黄光明我认识,那家伙不知道有多怕死,他总不会自杀的嘛。显然就是秦水妹推他下楼啦,他们进房间前就吵过的嘛。她杀了人,当然会惊慌了。”

    “我反对!”举手反对的是杨彩,站起来的却是周易。在香江的法庭上,正式大律师才有举手反对的权利,不过陈述反对理由时,却可以由见习大律师来,当然任何后果都由正式大律师来承担。

    周易站起身道:“我反对主控官引导证人做出过于主观的判断!”

    “反对有效。”主审法官微微点头。对陪审团道:“刚才控方证人张水的主观判断内容,不需要作为陪审团断案的依据,各位也无需记忆或者记录。”

    “张先生,请问你今年多大了?”轮到辩方盘问证人时,站起身来询问的又是周易,主审法官微微皱了下眉,看了杨彩两眼,却没说什么。

    “我?今年46周岁了。呃,证人资料上不是有麽?”

    “当然。我看过资料,只不过是再次请您确认一下。”周易笑道:“请问在您46岁的人生中,有没有遇到过非常恐怖或者难以处理的事情,让您惊慌失措呢?”

    “那当然有了啊?”张水一愣。没明白周易为什么要这样问。

    “哦,有啊?那您当时是不是也杀了人呢?”

    “没有,我没杀过人!你胡说什么!我......我反对。”

    “哦?既然你惊慌不等于杀了人,那你凭什么认为案发时被告人露出惊慌的表情。就是她将死者推下楼?难道不可以是她看到黄光明跳楼自杀而惊慌,又或者是看到第三者将死者推下楼而惊慌呢?您只不过看到她当时流露出惊慌的表情,就判断是她杀了人。是不是过于武断呢?”

    “......”张水低下头去:“是,是我有点武断了。”

    “谢谢,我没有其它问题了。”周易对陪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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