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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五处,鬼影

    广陵散人。

    一个其貌不扬的小老头,头发乱蓬蓬不说,连身上的衣服也是脏兮兮的,脚上那对原本是白色的回力鞋早已变得面目全非,鞋面的几个破洞引人瞩目,真的应了那个成语――“空穴来风”。唯一值得称赞的,是他的指甲修剪得相当整齐,杜绝了藏污纳垢的温床,尽管那双手黑不溜秋的,但还是能够给人一种一干二净的好感。

    就是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人,却是一位八品上高手,仅用一根甘蔗就轻松震断了一条麻绳。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毫无思想准备的纳兰锦玉三人惊愕得合不拢嘴,愣在那里直傻眼。

    这也太他妈戏剧xing了吧?

    向来冷漠的谢翘楚第一个冷静下来,闪电般从怀里掏出一把枪,可还没等扣动扳机,枪就落了地。

    接着,一颗光润圆滑的小石子也清脆落地,上下颠簸了几下,就因为惯xing滚进了书柜底,消失了。

    谢翘楚捂着被震得生疼的手腕,冷汗直冒,却没有喊出半点声响,只是死死瞪着始作俑者,萧云。

    “云子,他这玩枪的速度,跟那道变态的影子比起来,天壤之别啊。”广陵散人悠闲喝着茶。

    “确实有差距,但没那么夸张。”萧云微笑道,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伫立,温润如苍山。

    “你是跟他呆久了才会这么说,回想起在云浮山的那一次,我仍然心有余悸。”广陵散人嘀咕道。

    萧云笑而不语。

    如果许子衿在这里的话,一定会由于知道真相而大吃一惊的,因为前些日子跟狼屠的信堆在一起的那封信就是这个小老头写的,信的内容无非就是告诉萧云有人要花钱刺杀他,让他做好准备等等。他跟萧云的相识相知可谓陈词滥调,没有一点新意可言――就是在十多年前,他拿了一个神秘人的二十万,潜入云浮山刺杀萧云,结果未遂,还差点被影子点杀,幸好萧云及时推了他一把才幸免于难,穿过手臂而非心脏。他这人,活了大半辈子,偷鸡摸狗杀人偿命的勾当屡见不鲜,没啥值得大书特书的优点,除了知恩图报,他是真的可以做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自那以后,他就跟萧云成了莫逆之交,尽管平时没见过几次面,但感情始终不褪色,不变质,不贬值,而书信鸿雁也成了两人保持联系的坚固桥梁。

    萧云走到广陵散人旁边坐下,望向仍然震惊的纳兰锦玉,微笑道:“我有点渴了,想喝杯茶。”

    纳兰锦玉这才回了回神,重重深呼吸了一下,示意韩小窗去给萧云倒茶,自己也端起旁边的茶杯,浅酌了一口,觉得犹不解渴,干脆一倾而尽,放下杯子之后,禁不住微微叹息了一声,现在这种垂头丧气的精神状态,也只有小时候被爷爷骂作窝囊废时才出现过,好久没体验到了,真不是滋味。如果被爷爷知道自己设了个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局,却处处输人一着,不知道会得到怎么样的负面评价。扶不起的阿斗?很有可能。

    萧云接过韩小窗铁青着脸递过来的茶水,润了润干涸的喉咙,轻声道:“武夷山大红袍?”

    “不清楚,朋友送的。”纳兰锦玉轻声道,他对茶并没有多大的研究,在家也只是陪爷爷才会喝。

    “应该是。”萧云自问自答,又尝了一口,在舌间回味无穷,“嗯,茶叶很好,水质就一般。”

    韩小窗翻了个白眼,心里暗讽:什么水冲泡不都一样?就他那样,还能品出水质好坏?装逼。

    “你们都吃饭了?”萧云将茶杯放下,忽然觉得肚子有点饿,就随口问了一句。

    “吃了。”韩小窗的白眼翻得更大了,这年轻人真是没心没肺啊,这种场合竟然还能想到吃,服了。

    “能整一碗面来吗?实在有点饿,方便面也成,我爱吃红烧牛肉的。”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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