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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门前

    9月6日。

    宁州大学新生入学报到的最后一天。

    清晨,晓光破了,可仍驱不散天地间的白雾,显得朦胧,看不清,望不远,唯有鸟声啁啾。

    许子衿静静站在窗前,眺望着远方,一头秀发散落搭在肩膀上,一袭白如莲花的连衣裙,那张绝美容颜波澜不惊,似乎一勾一勒一笔一画都费尽了造物主的心思,并非倾国倾城,却如峨嵋山月半轮秋一般,清雅脱俗,美得让人怦然心动,恍惚间,就想起了美国画家路易斯?里特曼在1913年所作的一幅名画,《清晨》,可下一秒,就变成了瑞士乐团班得瑞在2002年所推出的一首乐曲,《清晨》。

    笃,笃,笃。

    三声敲门声,将许子衿从神游四海的状态中拉了回来,眨了眨眸子,轻声道:“进来。”

    须臾,萧云拧开门,探出半个身子,笑容绚烂得如同那抹朝阳,柔声道:“起来了?”

    “嗯。”许子衿点点头,她四点多就醒了,一直躺在床上发呆,撑到五点便起来洗漱打扮。

    “紧张吧,准备去报到了?”萧云走到她身边,温柔凝望着她,这丫头愈发美得不像样了。

    许子衿笑而不语。

    “终于要进入大学校园里生活了,不知有多少人憧憬,丫头,好好享受吧。”萧云微笑道。

    “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和家相提并论。”许子衿平静道,没有任何一丝该有的欢呼雀跃。

    萧云一愣,欲言又止,最终是摸摸鼻子,扫视一圈房间,问道:“东西都收拾好了吧?”

    “嗯。”许子衿轻轻点头,余光瞥向了静静立在门口的那个行李箱,眼眸中藏着些许忧郁。

    其实,昨天她就可以去学校报到,正式成为一名万千宠爱的大学生,但她无动于衷,一直赖在家里,穿着一件宽松t恤和一条清凉短裤,拖地,抹桌,擦窗,淋花,忙里忙外收拾着屋子,直到将整个家打扫得一尘不染,梳理得井井有条,才罢休。然后去买菜煮饭,给陪了她一天干这些家务活的萧小七煮了回味无穷的三菜一汤,两人对面而坐,吃得温馨而舒心。然后一起洗碗,一起泡茶,一起下棋,一起赏月。面对着漆黑的夜,孤单的路灯,寂寞的小院,这一对男女时而相视而笑,时而低头无言。

    感情,是要用温火慢慢熬出来的,这样才可以经得住岁月的冲刷和洗礼,才能留得住原味。

    他们是两小无猜的一对,青梅竹马的一双,在云浮山上牵着手度过了可能一生中最为美好也最值得回忆的一段时光,无忧无虑,纯白如雪。在他眼里,她就像是一个在人间迷路了的精灵,干净纯洁,明亮晶莹,不惹一丝的世俗尘埃。后来,两个人慢慢长大,分开成为了常态,他开始不了解她,读不懂她,看不透她,甚至不知道她是在哪个时候由那个像考拉一样粘人的小女孩变成了有点多愁善感的少女。

    时间,真的是一把双刃剑,不是吗?

    “小七哥?”许子衿轻喊了一声。

    “嗯?”萧云一下子就被从回忆中死拉硬拽了回来。

    “这张书笺,我昨晚用胭脂染过了,并用钢笔写了一首诗,送给你。”许子衿浅笑道。

    “我会珍藏的。”萧云柔声道,接过来,仔细端详了一下,一手游丝行空、秀丽稳润的瘦金体,原来是顾城的《门前》:我多么希望有一个门口/早晨阳光照在草上/我们站着/扶着自己的门/扇门很低/但太阳是明亮的/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许子衿从窗台拎起一部单反,调好光圈和焦距,对着房间的一角一落专业地拍了起来。

    “又不是不回来了,犯得着拍照留念么?”萧云将书笺夹进了一本最近常翻看的《反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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