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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决心

一眨,俏皮地道:“今晚就交给你了。”说罢挽起绝色佳人的手,大步离开。

    二人走到悬崖边,祭出飞剑,踏了上去。

    就在飞剑恰恰腾空的那一瞬间,张承轩看到绝色佳人背后,插了一根荧光灼灼的白玉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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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绝色少女走后,张承轩兀自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心里生出一丝朦胧的情愫。

    想接近她的人一定非常多,但是,遇上她冰凉的目光,大部分人都会退缩。这个女孩,似乎心里有什么事,从她那冷傲的目光里可以看出,她在刻意与人保持距离。

    她长得太美,美得有些朦胧,不像是这尘世中人。她的目光太冷静又太凄清,让人不敢接近却又想入非非。

    只看了一眼,张承轩几乎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尤其是当他知道,这绝色少女非但不是个大丑女,反而美得如此不真实,其中的反差更让人震惊。

    “可惜不知道她的名字……”张承轩叹了一口气,颇感遗憾地望着头顶的月亮。

    收回视线,张承轩望着石桌上铺开的小册子。当他意识到还有这么重重一本书要誊写的时候,终于忍不住激动地锤起了桌子。但抱怨是没用的,他必须抓紧时间努力抄写,否则天亮之前,他未必能把这一桌子书抄完。

    笔尖蘸了墨水,他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誊写起来。

    又过了半个时辰,他终于抄完一本书。

    还剩四个时辰,要抄完剩下的四本可非易事。随着抄写字数增多,手臂也会逐渐发酸,誊抄速度也会随之变慢。不过,他抄一本书用不着一个时辰。第一本书抄的慢,是因为他一边抄一边背诵的原因。

    子时将至,山巅上愈加寒冷起来。张承轩感到自己鼻涕都要被冻了出来,忍不住缩成一团。

    “好冷啊。”他搓了搓手,不得不加快速度。

    当他誊写第二遍的时候,已经不需要查看书上的内容了,因为他能隐约背诵下来。遇到忘记的地方,抬头核对一下就好。

    往下的修行越来越复杂,这不仅表现在灵息力运转的步骤上。书上明确指出,步入炼精期后,必须寻觅灵气纯净的地方修炼。因为灵气越纯,对修行越有利。所以真正出世了的修士们,已经对凡尘俗世没有任何兴趣了。他们的目的就是找到灵气充沛纯净的洞天福地,躲起来独自修行。

    在修仙的过程中,人会逐渐适应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孤独和寂寞,很多修士xing情大变,变得更不近人情、不苟言笑。他们的阳寿远高于亲人朋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亲人朋友死去。从那一刻起,他们便知彻悟了生命的真谛,那也许是转瞬即逝的过眼云烟,亦或生生不息的转世轮回。纵使无奈,他们也不能改变什么。而在往后寂寥的修仙岁月中,很难再遇到真正的知心好友。这些所谓的“同道仙人”,都是披着羊皮的狼,无论是杀人夺基还是杀人夺宝,他们都只专注于自己的私欲,一心渴求强大的能力,不管他人死活。从此以后,他们断绝了七情六欲,勘破了生老病死。

    虽然张承轩初涉修仙界不过二十日,但他的师父钱微索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再往下走,不知还会有多少横空出世的邪恶和威胁,如果自己实力不够强大,连自保都难,更别提保护周围的人了。

    张承轩有些走神,他忽然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

    自打他有记忆起,便和铁蛋形影不离。无论是光着屁股去河里捞鱼,还是打着赤脚去偷西瓜,两人从不分开。山下临诏县里不知飘荡过多少童年无忧无虑的欢笑,滴落多少无怨无悔的汗水。

    想起铁蛋那张无邪的脸,张承轩叹了一口气,忽然把笔扔到一边:“铁蛋啊铁蛋,你天赋那么糟糕,却一心想要修仙!可是……修仙界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你脑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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