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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八章 “坑挖好了,跳吧!”

名官员”,而是除了正式官员之外。还有印度所派的全副武装的兵士“护送”,全队实际上是一支将近200人的军队。经过长期战乱之后的云南边地居民,对于这支英国的侵略队伍,自然发生很大的疑惧。2月21日当英国探险队进入蛮允地区时,受到当地军民的阻止,骄横的马嘉理开枪打死了一名中国人,结果遭到中**民的打击,和和几名随行的中国人一同被杀,柏郎也在中途被阻,不敢继续前进,立即返回八莫。马嘉理被杀和柏郎等被阻一般称为“马嘉理事件”、“云南事件”或所谓“滇案”。

    马嘉理之所以被杀,英国首先应该责怪自己,因为如果不是它想借开辟滇缅商路而侵入云南,这个事件是决不会发生的。但英国却要利用这个事件向中国进行讹诈。由于中国当时的“海防”“塞防”都感棘手,英国便有意地乘机把马嘉理事件扩大,马嘉理被杀和柏郎等退回八莫,使英国探测滇缅陆路交通的计划暂时受到挫折。但是它无意就此放弃那种图谋,英国外交大臣德比在得知事件的初步报告后,即训令威妥玛要求清政府作详细的调查,并嘱咐他在筹划进一步应采取的步骤时必须“牢记印度政府派柏郎上校率领探测队去云南的目的”。威妥玛随后正式向总理衙门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构成了英国当时借口滇案而实行讹诈的基础,在此后整整一年半的交涉过程中,威妥玛力图实现这些广泛的侵华要求。他用尽一切威逼手段,不断把各项要求扩大和具体化。

    威妥玛从一开始就马嘉理事件同清朝政府进行交涉的时候起,就实行武力恫吓。他原来同有些国家的公使一起在中国与西班牙关于“古巴华工”问题的谈判中担任调停的角色,此时作为对中国实行要挟的手段,总理衙门在得知滇案的消息后,即向威妥玛表示将从速通知云南当局进行调查。上谕更严令云贵总督岑毓英“迅将此案确查究办”。对于英方的六项无理要求,清政府开始则表示断然拒绝。威妥玛着重索取护照以便英国派员去云南观审以及再从印度派人入滇调查,并威胁说:如果得不到这些护照。他就与中国断绝外交关系。清朝政府不得不退让,如数发给护照,英国从此取得对内地涉及英人案件的调查与审讯的干预权。

    威妥玛收到他所索取的护照后,以“仍须亲到上海以便派员”去滇为名,于四月三日离京去沪。他的目的是:一方面利用上海的通讯便利(当时只有上海可与伦敦通电报)尽速向本国政府进献贯彻侵华要求的方策,另方面准备邀柏郎来华亲自向他报告关于滇案的情节。清政府时命湖广总督李瀚章为钦差大臣前往查办滇案。威妥玛这时并不派人去云南,却令参赞格维讷去湖北面见李瀚章。李瀚章在谈话中说,他奉命只查办马嘉理被杀,不调查柏郎被阻,这个表示成了英国侵略者“证明”清政府无诚意彻底解决滇案的口实。威妥玛抓住这一借口。又带着他同柏郎会面后编制出来的滇案情节,在7月底由上海北上,企图重新向清政府威吓。还在5月初,他已向英国政府强调说:“不论我们怎样说和怎样做,中国政府都决不可能首先发动敌对行动。”这无异是说:英国尽可百般威吓,清朝政府是不会坚决反抗的。这种估计支配了威妥玛在滇案中的全部活动。

    威妥玛来天津前,先派中文秘书梅辉立去北京质问李瀚章的使命。他本人于八月初到天津后,在李鸿章面前大肆诋毁总理衙门,说“非先换总署几个人不可”。他表示愿意与李鸿章商办。随后在天津提出各种要求,其中包括:在通商口岸撤去厘卡;内地多开商埠;清政府负责护送格维讷到云南边境甚至到八莫,印度再派人来滇时亦须负责护送;派“一二品实任大员”亲往英国对滇案表示歉意;此使臣赴英途中应经过印度,与印度当局商议滇缅通商办法;朝廷应降旨责问岑毓英等对滇案失察;遣使及责问岑毓英等谕旨须明发并在《京报》上公布;在这些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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