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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言)

    在许多著名的战役中,一些革命烈士被人歌颂,但却忘了一些非著名的战争,大多数发生在一些小的村落,无人知晓。

    是那一群同样与著名的革命烈士有着同样爱国的抱负心里,他们一样地有着不顾自己性命,舍小家为大家的伟大思想。与敌人殊死未搏斗,才得以赢得总体的抗日胜利。

    之所以,大胜利,小战役是关键。

    这部小说,主要就是记叙一场不知名抗日战役的精神故事。

    他是那么地不可一世,似乎所有的人都拿他没有办法,国共两党都争先恐后去邀请他入伍,他都拒绝了,他说他只想做一名打鬼子的农民。

    只要一听到他的名字,无不叫人胆颤心惊,鬼子使尽了所有的招,都无法降服他的斗志,面对如此硬的骨头,鬼子只得对他施展生化毒攻。

    他是倒下了,却又站了起了,迎着风,面着太阳,手举着一把砍刀,生风扑尘杀无赦。

    他和她的恋情很轰动,一个冷冷的,一个热热地,正好互补,却又如冰与火之间难相融。

    无数次地分分合合,让人倍感痛心,旁人都急红了脸,他们却无动于衷,反正该来的会来,该走的也不便留。

    他用脚步丈量着大地,他用仇恨分解着步伐,他逝要在日落前赶上风尘仆仆的机车,在那里,他要与鬼子展开一场殊死搏斗。

    他拄着拐杖,突然勃然大怒,仿佛天地都为之一震,他来了,没错,就是那个曾经谁都看不起的叫花子。

    岁月总在悄无声息地改变,改变了宁静的村落,改变了平凡的人生;他们都在不安的天地间找寻,那一片隐藏在心底的宁静。

    若不是丛林里的鸟叫惊醒了沉睡中的人们,或许整个村都会将遭到屠杀,还好有他们,一群奋不顾身的热血青年。

    曾经谁都不看好的几个混混流氓,如今却担当起了救国救民的道义,真是应了那句话,忘义多是读书人,仗义每逢屠狗辈。

    时间不早了,大家也都该散去了,面对一群问题青年,家长们说干了嘴伤破了脑,亦没能给他们找到一个好的出路。

    他抱着那把断了根弦的琴,望着躺在血泊中的父母,他咬着牙,冷冷的,没有什么能让他如此绝望地恨。

    拖着一条残的腿,爬过战火纷飞的战壕,他用身躯阻挡着敌人的一次又一次进攻,活着就是死去,死去亦要有价值。

    毒素在他身体里游走,他屏气凝神,把毒素积留在身体的某个角落,去养那些有备无患的残缺,欲以其人之道还治于其人之身。

    泪水在他的脸上不停地流,他不承认他哭了,他不想承认自己在流泪,因为他早已觉得自己的泪水已流干,若勇敢地哭出,那就是认输了。

    他横腿一搭,拦住了敌军的去路,敌人看都没看他一眼,拔出了钢刀向他的腿砍去,他以闪电般的速度抽腿折刀,令人晃花了眼,令人大开眼界,令人刮目相看。

    偶尔的一场小胜利,也会让淳朴的村民们开心上一整天,他看着乡亲们脸上的笑容,醉了,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她搂着他的腰,走在烽火弥漫的山岗,她更像个男人,他更像个女人,豪迈与羞涩间,就在野花绚烂的季节,妆点着整座野蛮的大山。

    他的怀抱到底有多宽广,人们总在狭隘地猜忌着,人要心中有爱,胸中有志,那些大是大非终能将同样善待有着大爱向往的人们。

    他孤身一人,深入虎穴,为了探得一手情报,他宁愿奋不顾身,粉身碎骨亦在所不辞,在情义面前,他总是显得非同一般地凛然。

    他也有累的时候,可从没有歇下来的意思,有人会说,他这又是何苦,拼搏了半生没有个名和利,而他总是会爽然一笑,把那些身外之物置之于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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