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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章:答记者问

二个提问题的记者是新乡本地的一家比较有影响力报社,日军来了之后,因为宣传抗日,被查封,报社的主编也被抓了,一些记者也收到了牵连,新一军收复新乡之后,才把人从牢里放出来,复刊也没几天。

    这个叫白茹萍的女记者因为长的漂亮,在狱中被优待,但也没有能够逃脱日军的魔爪,饱受凌.辱。

    要不是新一军收复新乡,她恐怕没机会活着走出来。

    白茹萍的问题很简单,就是新一军对在押的日军战俘将会如何处置,尤其是那些手上沾满中国人鲜血的日·本军人。

    对这个问题,梁栋给出了四个字:“公审,判决!”

    这四个字的力量可以说是空前的,之前冷锋在浦口的时候就搞过,但那个传播范围不广,也就仅限于在逃出的南京难民中传播,影响力不是很大,甚至很多报纸都没有报道。

    那一次冷锋杀了不少日·本官兵,都是手上有血债的,他不管什么战俘,只要手上有中国人血债的,不知道,算你运气好,知道的,有人指证的,铁证如山的,就两个字,砍头!

    冷锋的“阎王”的外号就是那个时候在难民中传颂出来的。

    后来日军也知道冷锋是个抗日强硬分子,也知道这个人是不可能被拉拢的,一度黑.道的悬赏超过百万日元。

    但是无人敢接这个悬赏令。

    中国人要是接了,还不等干这件事儿,估计就被吐沫星子淹死了,日·本人想杀都杀了,还需要出什么悬赏令?

    后来冷锋到了鲁西,那杀的汉奸人头滚滚,更坐实了“阎王”的凶名,到了豫北也是一样,第一时间就是收拾汉奸。

    已经有不少汉奸被公开处决了,冷锋杀起来毫不手软,乱世只有用重典,也许有些人不懂什么民族大义,但只需要让他知道,背弃祖宗,只有死路一条这就够了。

    中国的记者对梁栋的回答十分满意,纷纷鼓掌,西方的记者可能有些觉得这个不太符合日内瓦有关战俘待遇的协议。

    果然,来自浪漫之国的法国美女记者,苏菲,紧随其后,对梁栋的回答提出了质疑,并且把日内瓦战俘公约给搬了出来,认为豫北行署和新一军的做法违背了国际公约,这是不文明国家的体现。

    日内瓦国际战俘公约,现行的是1929年7月7日签署的第二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其实国内很多人都不太懂这个,大概也就知道这么几条,不得打骂战俘,强杀虐待战俘,给予最基本的食物还有人道主义的医疗救助等等。

    但是冷锋很清楚,这份公约虽然是出自人道主义考虑,但对一些行为还是做出规定,这些规定也并不收公约的保护,比如间谍,特工,这些虽然也属于军人,但一旦被俘,是不享受公约保护的。

    还有在战争中犯下不人道行为的,比如强.奸,屠杀平民,还有使用公约明令禁止的武器等等。

    另外战俘如果被起诉,那身份就会变成战犯,战犯自然是需要接受正义的审判的,在受审的过程中可以享受基本战俘的待遇,但一旦判决的话,就跟公约没有任何关系了,徒刑或者枪决,这都是被允许的。

    而且公约并没有约束力,只有在道德层面上作为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来倡导和维护,承认和加入公约,关乎一个国家的诚信,至于执行还是不执行,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日·本是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可日军又是怎么做的呢?这个已经是尽人皆知了,当战争之中强者一方不守诚信,反而要求弱势一方去坚守一份都没有签署和承认的公约,这似乎有点儿滑稽。

    这一方面,冷锋给梁栋突击灌输了一下,可以说,新一军除了冷锋之外,梁栋对这个什么日内瓦战俘国际公约是最了解的了。

    既然十分了解,梁栋站在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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