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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煮不烂的老鳖

    林初夏怎么说也是江枫市首富的女儿,从小便养尊处优,虽然去过很多穷苦的地方旅游。可要说这煤球灶,她还真就没有见过。

    如果说林初夏属于社会上流家的孩子,那么叶修就是那种穷乡僻壤的野小子。两人间至少有着二十年的世界观差距。

    不过叶修的适应能力跟学习能力很强,其实他花4500完全可以购买一个高科技煲汤的电子锅了,可是考虑到中药的性质,他还是没有选择用电子产品。

    在他的一贯认知当中,通电的东西,那就没什么好东西。或许手机的确是个不错的玩意儿,但是也仅限于诺基亚2000这款,充电20小时,通话一个星期,比网上那些什么所谓的充电5分钟,通话两小时的手机强多了。

    “没见过啊,好吧,这东西叫煤球灶,很好用的,虽然味儿比较大,但是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味道,你要是在我这里住的时间长了,估计也会习惯的。”叶修解释了一句。随即就用湿布包裹着高压锅的塑料把,准备将其拧开。

    他已经放过气了,可是却发现里面压根就没有水蒸气,毕竟都烧焦了,里面的状况肯定是惨不忍睹的。

    高压锅一打开,迎面而来的便是一股浓郁的焦味儿,林初夏站在远处用手捏着精致的鼻头,蹙着眉头问道,“该不会是烧干了吧?”

    看着高压锅里的景象,叶修错愕了几分钟,神色当中闪过无数个念头。倒映在他视线当中的是一只硕大的老鳖,这只老鳖浑身虽然已经变成了红色的,可是那拇指粗细的脑袋却探在鳖壳外。

    老鳖微微的抬起脖子,看了叶修一眼,随即就“嗝”的一声,就像是吃饱了似得,打了一个响嗝,紧跟着那通红的身子瞬间就变成了黑色的,恢复到了往常的状态。

    “咕咚,咕咚。”饶是叶修见多识广,看到此情此景都不由的皱了皱眉头,脑子里就冒出一个想法来,“这老鳖成精了!”

    是啊,如果是普通的老鳖,怎么可能会在高压锅里被温火细顿了将近二十个小时竟然毫发无损了,把一锅子的水喝光了不说,还吃掉了叶修精心调配的养颜药材,这要是普通的生物,能够有这智商?

    这玩意儿能够用科学解释的了的吗?还有就是他昨晚明明记得,他把这老鳖给宰掉了啊?怎么可能现在还活着呢?

    叶修吞了吞口水,他仔细的看了一遍这老鳖,竟然发现它的鳖壳整整缩小了十倍还不止,如果说昨晚放进的时候,它有脸盆那么大,现在就只剩下“碗口”那么大了,而且脸上的褶皱也消失不见了,乍得一看倒是有点像寻常的草龟。

    不过好在叶修的接受能力还是非常强悍的,毕竟他师父曾经告诉过他,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用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情太多了,可它们却都的确存在。

    他冷静的将高压锅的盖子盖上,转过身对着林初夏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咱们还是出去吃吧,汤糊掉了,我请你吃火锅。”

    林初夏虽然很想吃叶修做的饭菜,可是看到他家里“一贫如洗”锅具什么都没有,显然是很不现实的事情,便微笑着点了点头,“好啊。”

    于是两人就锁上门,再次牵着手朝着上次去过的那家“羊肉大排档”而去。叶修还记的上次照顾过自己的小柔姑娘呢,这么多天没见天她,她还好吗?

    宁胖子大排档。

    位于江枫市,龙虎区,汗城街道的中央位置。

    虽然说是大排档,可规格却不小,而且哪怕是傍晚,生意也火爆异常。

    如果是普通的大排档的话,一般都是深夜十一二点才会有生意。

    可宁胖子大排档不同,他们这里羊肉新鲜,就如同烤串哥一样,做的都良心生意。

    虽然价格会高些,可是吃着口感更好,更加干净,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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