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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节 进退

然给长矛兵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但是最终还是倒在火枪之下。虽然在罗宾的记忆里,混沌卵似乎没那么好收拾(上一次用火枪对付混沌巫师身边的那个混沌卵,可是花了很大的时间都没干掉),不过那一次火枪手的数量远远不能和这一次相比。

    “应该是在和帕里的交战中受伤,尚未恢复吧。”贝勒尔说道。

    “将军大人,我们胜利了?”罗宾突然问道。

    “胜利了?应该是吧。”贝勒尔耸耸肩。“我军死伤合计四百人,连你在内。混沌军团阵亡的数量比我们多一倍,那个带队的混沌冠军也死了。”他轻描淡写的说道,仿佛那个混沌冠军武士不是被他击毙的一样。“既然我们还在这里,而混沌战士不是死了就是逃了,那么我们应该算赢了吧。算了,别说这个,罗宾你的伤情况怎么样。”

    罗宾的伤口之前被贝勒尔包扎了一下。不过那只是战场上的临时措施,战斗结束之后,一名负责照顾伤员的士兵给了他更加细致的处理----这也算一种军官的特权了。

    “他们说没大碍。”罗宾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糟糕。“将军大人,您今天……我真的没想到,您居然会……”

    贝勒尔从腰带上抽出一把手枪,晃了一下。“你说这个?”他有些戏谑的问。“这几把可是高档货。喏,这把就是有人送给我的。双发子弹,威力强大,而且准头很好……同时体型也小,是女性护身的上好装备。”说到这个,他情不自禁的摇摇头,叹了口气。“用教会提供的稀有魔法金属为原料,由最好的矮人工程师亲手制造。可惜价格太贵,也就是我这样的人用用,不能推广。”

    其实很多人都知道,火枪简直就是格斗技的终结者。之所以不把这种荣誉放在弓弩的头上,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火枪可以做得很小,藏在身边,而威力却基本保持不变。十字弓,或者说弩箭的威力和它的大小成正比,一把小弩的射程和威力都会极大的降低。但是一把手枪的威力其实和长筒火枪差别却不是那么明显。手枪真正的缺陷是准头----而这把特制的手枪明显极大的改善了这个缺陷。

    比如说这一次,贝勒尔在一个合适的距离举枪射击,那个混沌冠军武士立刻措手不及。两发子弹一发击中胸膛一发命中面门,直接就让这个身经百战的混沌冠军变成了软脚虾,然后被贝勒尔轻轻松松砍下了脑袋。

    “嗯,我没艾修鲁法特那种本事,也只好依靠这玩意了。”贝勒尔叹口气。

    必须要说,贝勒尔在这方面倒是明显有点落后于时代了。尽管贝勒尔自己觉得这种胜利有点不太光彩,但是他的部下们可一点都没有鄙夷他。相反的,所有人,包括罗宾在内,无不认为这是睿智勇猛的表现,是对于决斗规则的一种聪明变通。本来战场上的决斗就可以使用任何武器,不是吗?

    “混沌军团还会来吗?”在贝勒尔叹气的时候,罗宾又问了一句。

    “我想……应该不会了。”贝勒尔回答道。“他们总兵力也不过三千余,今天杀到这里的差不多是三分之一……从这一点来看,他们的目标是占据这条山谷要道。”

    这很容易理解,如果这千余名混沌战士今天击败了贝勒尔,控制了要道,那么以后几天零零星星陆陆续续溃败逃亡过来的联军战士简直就成了羊入虎口,宛如特意跑过来送死一般。

    不过,也幸亏混沌战士急匆匆行军,这才导致他们因为赶路而来不及休整,给了贝勒尔大好机会,并最终被击败。

    “既然他们战败了,就应该理解到我军援军已到。”贝勒尔说道。“混沌军团既然已经取得全胜,那就不会再来。毕竟他们的兵力不多……当然,这也只是我猜的,血神麾下的战士,脑子不一定这么清醒。”

    “血神?”

    “嗯,刚才从俘虏那里得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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