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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香港境况】

    前文已经介绍过,“好朋友”是曾智伟借用漫画大亨黄玉琅的资金创办的。

    曾智伟早就有自立门户的心思,而黄玉琅见到影坛如此红火,也想进来捞一下金。两者一拍即合,就创办了好朋友影业。

    好朋友影业又联合德宝影业等中小影业公司,一起创立了独立联盟,又是挖明星,又是买院线,展现出一幅实力雄厚,大展宏图的架势。

    不过股灾一来,黄玉琅投资的股票、期货都泡了汤,传说亏损了三亿多港币。而玉集团也因为股灾,股价暴跌,市值蒸发了两亿多。总之这次是赔惨了。

    为了还债,黄玉琅都开始抵押股票、抛售资产以此来套现了,自然也就没钱供应好朋友影业了。这就令好朋友一下子就面临到了资金危机。

    曾智伟抱上黄玉琅这支大粗腿,本来以为从此就不愁资金了,因此早早的就宣布了十部电影的投资计划,雄心勃勃,想像夏天一样成为影坛大亨。

    但是现在他投资制作的《用爱捉伊人》、《金燕子》还没有拍摄完成,资金就已经跟不上了,一时间也是把曾智伟愁得要死。

    如果这电影不能按时拍完的话,演员过了档期,之后再想请就难了。

    而且香港拍戏,付给演员片酬一般分四部走,开拍之前付一部分押金;开拍之后,进组两三天内付第二份钱;电影快杀青时付第三份片酬;上映完后,付第四份片酬。

    有的电影公司比较坏,付完一期、二期之后,第三、第四期就不付了。他们早早的就把结局拍完了,然后就一直拖着不给片酬。这时候,演员如果生气走的话,对影片丝毫没有影响。

    将来电影上映,演员如果还想要回三期、四期的片酬,剧组还要反过来告演员违约,说他没有拍完戏就走了,还要让演员包赔损失。

    演员得势力一般都不大,惹不起这样的无赖公司,很多时候也只能是忍了,所以在香港电影黄金年代,很多皮包公司都这么坑明星的钱。

    不过也不是所有明星都被他们这么欺负,不懂反抗。像林清霞就相当霸气,请她拍戏的话,在进组之后两天内,片酬必须付齐,否则就不拍了。

    因为她在台湾、南洋的票房号召力极高,所以那些电影公司也只能答应她的要求,所以林清霞就没有被坑过。

    曾智伟现在拍的两部戏,就只付了一、二期的片酬,现在还有两期的片酬没付。而拍摄资金却都没有了,让他怎么能不心急如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