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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贸易进展

的市场推广应该是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最后就是另一个出口大项军火,前次李奈在参观完胜利港的军事基地之后,就在陶东来等人的极力推销之下一口气订购了两百支二七式火绳枪,十门6磅炮和五门12磅炮,总额超过一万三千两白银的大订单,可算是军工部门的开门红。而前次因为火绳枪现货不够,当时只交货了一百支,后来李奈在胜利港耽搁了一些时日,走的时候又交了五十支,剩下的五十支枪这次用船运来了广州,明天便可完成上次的订单了。

    这批军火按照李奈最初的打算,是准备运往福建,卖给正与明军交战的大海盗团伙“十八芝”。但对于这个销售方向,执委会直接进行了干预,要求“福瑞丰”只能将这批军火出售给福建地区“十八芝”以外的武装势力比如说“十八芝”首领郑芝龙目前处心积虑想要除掉的对手许心素。

    执委会之所以要干涉这件事,也是为了长远的打算考虑。许心素在大海商李旦死后,继承了他在福建厦门的产业,并且因此而成为了郑芝龙的眼中钉。1626年迫于外部压力的许心素投靠了福建总兵俞咨皋,并且将自己手下的海盗全部摇身一变送进了水师,而自己也在水师挂了个把总头衔。当然了,此把总非彼把总,许心素作为此时福建最大的海商,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可出海一战的海船也有上百艘,实力比远在崖州的同级军官罗某人可要强出许多。

    在成为官商之后,许心素便是福建地方官府与荷兰人之间唯一的贸易中间人,并且他也抓住这个机会,以承包的形势包揽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南沿海的几乎全部生意,而这显然大大地阻挡了一心想要控制住整个台湾海峡水域的“十八芝”。郑芝龙一心想要灭掉许心素,以全面掌管东南沿海的海贸生意,而许心素也想打掉郑芝龙的海盗团伙,夺回好友李旦死后被郑芝龙“非法霸占”的那部分台湾产业。双方在这种情况之下,从1626年开始就不断在台湾海峡水域交战,其中互有胜负。

    按“福瑞丰”的看法,把军火卖给“十八芝”显然更为现实,因为明军采购军火十分麻烦,先得打报告到兵部,然后几个部门为预算来回扯皮,等到这预算批下来可能都到猴年马月了。而像“十八芝”这样的买家只要看上之后就能马上付现银,效率比明军高上十倍不止。

    但知悉历史发展趋势的执委会却很清楚,在明年许心素就会兵败厦门,而他自己也丧命于郑芝龙手下,他的上司俞咨皋同样被“十八芝”打得大败,整个台湾海峡都会彻底落入到郑芝龙的手中。而在那之后郑芝龙便接受了福建巡抚熊文灿的招安,同样摇身一变成了大明水师的军官。

    台湾海峡是南海地区通向北方的重要航道,穿越集团想要在未来把势力扩展到华东、华北乃至东北亚地区,必然需要通过台湾海峡这个交通要道,而这样的地方如果把持在郑芝龙这么一个身怀扩张野心的海盗头子手里,对于穿越集团可并不是什么好事。别的不说,通行那里的海船每年需要给郑之林上缴数千两白银的保护费,这个条件对穿越集团来说就不可能轻易接受。而且郑芝龙一向善于玩吞并的把戏,他的整个发迹史都是伴随着不间断的大鱼吃小鱼套路,很难说日后他会不会对远在海南的穿越集团也生出觊觎之心。

    从历史角度来看,整个东南沿海都没人能够阻止郑芝龙的崛起,但这个历史发展趋势对于穿越集团来说并非好事,所以执委会下决心要扭转这个趋势,至少不能让郑芝龙的势力扩张得那么容易。目前的穿越集团连自己用的商船都还不够,就不用提什么组织远征军去对付盘踞在台湾海峡的三万海盗了,去了也只是送菜上门而已。要想给郑芝龙找点麻烦,那最有效的办法就莫过于资助他的对手了。

    明军虽然没钱买军火,但许心素作为大海商,他可是不缺这点购置高级装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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