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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舞会

    赢黎穿着一件白色晚礼服,裁缝将这条裙子剪裁得十分贴身,上面点缀着用金线刺绣的花纹,她的脸上化了一层淡妆,站在原地,气质显得婉约而娴静,她单手提着精美的长裙裙摆,走到我的面前,脸色稍微有些难看。

    她站在我的面前,对我小声说:“这是曼达对我的要求,只有带上他们,才同意我参加今晚的舞会,要是不带着他们,我就只能呆在家里,我也没办法……”

    很久没见这位拥有鹰眼天赋的精灵组女孩,拉格蒂斯如今看起来依然是三年前的那个样子,都说精灵们的生命是非常漫长的,他们差不多拥有八百年的寿命,因此三年的时间对于拉格蒂斯而言,并不会有多大变化,她应该很记仇,一直冷着脸站在赢黎身后。

    我握着赢黎的手,问她:“曼达夫人准许你出门的条件就只有这么简单吗?”

    赢黎认真地点点头。

    不远处的尼克尔斯脸色阴沉不定,他站在人群的后面,一言不发的盯着我和赢黎。

    这位半精灵摆出一副冷酷的样子,倒是惹得广场上很多女孩子都纷纷投来羞涩的目光。

    我猜测曼达夫人的想法,大概是就想让尼克尔斯在舞会上,当众和我比较一下。

    尤其是两个人出现在同一个场合之下,有些东西就会一目了然,尤其是在相貌和修养方面,身为半精灵贵族的尼克尔斯明显更优秀,也许赢黎会因此而改变心意。

    想到这里,其实我很想告诉曼达夫人:‘你真的一点也不了解你的女儿,请不要将精灵们看待问题的方法用到赢黎的身上,她是一位土生土长的帝国女孩,她可没有任何精灵情结,可不会觉得现在这样子的尼克尔斯有任何魅力,赢黎是那种喜欢积累生活点点滴滴,过一种安逸而又平静的生活,无论如何,尼克尔斯都很难被赢黎喜欢。’

    那位傲慢的精灵公主大概不愿意与我交流这些,她从自己主观意识上出发,认定了这样的半精灵适合自己的女儿,说起来赢黎恰恰也要算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只是安琪博尔德王室的血脉完全压制住了精灵族的血脉,从而赢黎看起来与人类无异。

    知识广场上出现两位精灵族装束的年轻男女,吸引了大部分年轻人的目光,在帝都里,精灵代表着时尚与潮流,他们的服饰永远走在潮流的最前面,在这种交际场合上,精灵们拥有得天独厚的种族优势,这点也是他们自信和傲慢的源泉。

    盲目的崇拜让精灵们觉得自己的确是非常优秀,不然不会被其他种族所追捧。

    我压低声音问赢黎:“假如我在这儿狠狠地把他揍一顿,打得鼻青脸肿,你说他会不会马上消失掉?”

    赢黎连忙抱住我的一条手臂,生怕我会鲁莽地冲上去,将尼克尔斯爆揍一顿,她知道我有这样的本事。

    赢黎近乎哀求道:“求你不要那样做,曼达会生气的,她已经答应我在皇家魔法学院继续学习魔法了,这算是她对我们的让步,不是么?”

    我深深地看了尼克尔斯一眼,他被我盯着看的时候,显得有那么一丝不自然,只是碍于精灵族的面子,才没有转身走掉,我攥紧一只拳头,对他遥遥地比划一下,赢黎连忙搬下我的手臂。

    “那好,我们不理他们,就当他们不存在好了。”我小声地对赢黎说。

    赢黎微微抿着,小鸟依人般地站在我身旁,轻轻地答应了一声:“恩!”

    知识广场上已经站满了等待舞会开始的人,更是有一群吃货围在长排桌前面,分食那些的面包棒和奶油浓汤,帝都人和埃尔城人喜欢吃的食物也有很大的诧异,这里的人更喜欢浓郁奶味热汤,而埃尔人喜欢番茄牛肉汤或者是土豆泥,伊利纳斯人喜欢吃炸鱼和炸土豆。

    烤肉还没有熟就有一群端着餐盘的人在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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