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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二百四十二章 第六集

以来都有音乐家,去模仿他的音乐节奏,而他创作的歌曲太多了,有时候自己都有一些相似节奏。

    特别有个好玩的地方,就是他合作过的对象,总是很容易陷入学习他曲调的怪圈。

    朴太衍很清楚这是为什么,因为给出去的很多歌,原本就是对方本人的,而听了之后有相似灵感爆发,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

    所以SY的歌曲版权维护,平时都是他歌迷自己来行动的。

    一般来说,要是和SY合作过的作曲家或者歌手,再次创作类似旋律歌曲,大家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里默想这是受我家大神影响,跟着我家SY大神学习。

    而要是从来没合作的对象,突然来一首歌曲,然后有抄袭嫌疑,自然就有SY的粉丝冲锋陷阵,让对方名声彻底臭掉。

    这种情况真的有,朴太衍和小埋也都知道,不过大多数这种情况,的确是有抄袭嫌疑的,因为真正的SY那家伙抄出来的歌,没有合作成功,也多发过小样过去。

    对方就算拒绝了,也多数不会在创作类似的,而是重新寻找灵感。

    而多数情况下,这样的歌曲,都收藏在曲库里,所以还会出现类似,甚至真的有抄袭嫌疑,那就是真的在抄袭,在欺负SY这个马甲,不会去打官司。

    当然这种情况,sy的粉丝的确是起了很大作用,其实就算不去盯着,最后也有人会找上对方的。

    因为能被抄袭的,肯定就是发布过的歌曲,而这些歌曲SY通常都是只保持3分之一的利益,还有一大半是人家合作者,和合作者身后的公司的,动了他们利益当然会找上门去。

    说实话,这些歌的版权,大多数都是在合作公司和合作歌手手里,SY有版权收益,当然也保留了自己演唱的权利,不会想很多歌曲一样,唱一次还要个对方版权,翻唱也要版权。

    当然这种利益分配,都是前期的歌,SY这边偏少,而随着越来越出名,他这边获利越多。

    因为合作方知道歌曲能红,能赚很多钱,当然是求着想要他的歌。

    不过这些在小埋接手曲库后,情况变得就有些不同了,歌曲版权大多数就是留在自己手里,就算分出去也不会在合作歌手手里,而是在合作歌手公司手里。

    而这种在公司手里的,当然是她们或多或少都有些公司股份的,所以两边版权一加,还是等于在他们自己手里,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用小家伙的话来说,知识版权这东西,拿在手上才是真正赚钱,才不想别的生意,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赔光了。

    至少这些歌的版权在手,就算以后不想做生意,光吃版权一家子都能财政自由。

    对于这些朴太衍不想评论这黑心的丫头,她绝对是双标的最典型案例了。

    因为有很多影视和音响公司资源,所以会接触很多这样那样的创作者,可是对别人她绝对是能买断就买断,不能买断也要赚大头,除非对方是很出名的,有自身品牌价值在。

    这就是典型的甲方做法,不过作为既得利者,朴太衍又不能去说妹妹的做法错误。

    用妹妹的说法来说,你个扑街作曲家跑来说版权不是搞笑吗?买你歌是给你钱赚了,给你平台施展你的才华了,等你得到市场的认可,自然会有更加好的合同,身价自然会提高的。

    真的有傲气,就去网络平台自己发布啊,现在自己写网络歌曲,拍网络电影的多了去了,可是没有商业运作在里面,想要红可不是这样容易的。

    就算红了又怎么样?还不是绕了一大圈又回来,重新开始谈判获得更多的利益,可是这里面自己花费的时间精力就不一样了。

    说这些的时候,泰妍和允儿完全就是妹妹的小迷妹了,两人都想跟着学点什么,只有朴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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