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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土著归化

再与他们详谈内附的细节。”

    丁佑领命而去,不多时,宴席摆好,李啸亲自出席,与三名头人把酒言欢,和乐融融,宾主之见,顿是更为亲热。

    宴后,李啸让丁佑为猛虎军代表,按李啸的要求,与这三个部落的头人谈妥内附协议,其内附的具体待遇与相关义务如下:

    1、土著部落内附我军后,其部众人员,每年可接受猛虎军一定数量的物资与商品赏赐,以示荣宠。及若其部落在受到其他部落攻击时,可由猛虎军出兵保护,以为恩遇。

    2、若内附部落互相发生冲突,不可私斗,只允许由猛虎军派出官员,调解冲突,化解矛盾,惩治犯事人员。

    3、部落的未成年儿童,均需前来大肚的学堂中进行学习,在大肚的学习期间,不但要学习汉人诗书文化,穿着汉人的衣着服饰,并要熟悉汉人的生活方式。其一切生活开销,皆由猛虎军出资,其父母不得阻挡。若有阻挡者,由部落头领处罚其父母,同时猛虎军削减给予其部落的相关赏赐。

    4、鼓励土著女子与男性汉族移民相互通婚,凡有土著女子与汉人移民结婚者,其家庭可获官府奖励,这名土著女子的部落头领,亦可获得奖励。但今后,该土著女子只能与汉族丈夫在猛虎军地界生活,不得再返回山寨。

    5、若部落男子愿意放弃山野生活,而象汉族移民一样开荒种地纳税的话,民政司可将其视为汉族移民同等待遇,授于田地,并准允其与汉族女子结婚,其部落头领亦可获得一定奖励。同时为鼓励有更多的部落男子,愿意离开山寨以耕地为生,官府对其有更加优惠的措施,象给其的耕牛与种子,皆为免费。

    6、为保证此协议能得到贯彻实施,猛虎军给每家部落外派办事文官一名,长驻其山寨,以监督协议贯彻实行,保证协议成果得以维护,并使猛虎军与部落之间,可有有效地长期沟通交流。

    李啸原本想着,这份协议可能那些土著会多有抗拒,不料,这三名头人竟在了解协议内容后,就立即答应下来。

    因为,在土人头领看来,内附李啸的猛虎军后,不但可以受到保护,还年年有赏赐,儿童还可免费受教育,部落人口无论是外嫁还是外迁,部落头人均可获得好处,当即喜不自胜,立刻连声表示同意。

    头脑简单的土著头人,当然想不到李啸这份协议的真实背后用意。

    只是,以李啸看来,这份协议若将来在台湾贯彻实施后,不过一二代的时间,这些还处于原始状态的台湾土著们,估计都会归化成汉族的新成员了。

    李啸坚信,只有归化成了一个民族,才会最终避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民族分裂事件发生。那种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之类看上很美的概念,其实只能是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任何一点风吹雨打。

    只不过,在后世,由于民族概念与文化已然形成,当局这般行事,亦有其无奈之处。而在李啸身处的这个明末年代,蛮荒土著们的民族意识与民族文化,远未定型,李啸完全可以利用汉文化的优越性与包容性,将这些连文字都没有,只有一些原始粗陋的低级宗教的土著,消化吸收,让其真正成为汉族大家庭的血脉分支。

    在给予了三名头人,每人五匹呢绒和大批的铁器后,被选出来的三名监督文官,在军兵的护送下,与三名欢天喜地的头人一起,返回各自的山寨。

    望着头人们欢欣离去的背影,李啸的脸上,露出了自信而欣慰的微笑。

    二月初时,李啸军利用稻田间作期,所种的大批马铃薯,获得了大丰收。

    虽然耕作的移民经验不足,但这种耐粗放经营的马铃薯产量依然十分惊人。平均每亩产量达到6石以上。

    而在李啸军现在开辟的近48万亩稻田中,马铃薯的总产量,达到将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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