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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互联网上市

    王暮雪说:

    “新三板公司的业务必须明确,产品、服务、用途以及商业模式必须说得清楚。”

    “新三板公司可以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但每种业务的投入和产出,必须与商业合同、收入和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新三板公司与上主板、创业板的公司不同,报告期内允许实际控制人变更,但我们投资银行必须详细说明,实际控制人变更后是否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虽然新三板的审核要求比iPo松,但规范性太差的企业,也一样会不过审,一样会被淘汰。”

    “姐姐,什么是规范性差?”刚毕业的杨秋平问出了这个问题。

    “一家公司规范性差有很多具体表现,比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股权代持,存在重大诉讼、资产权属不清晰;公司在环保、质量、安全、土地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隐藏关联方等情况。”

    “那姐姐,是不是因为这些问题主板跟创业板会管得更严,所以我们国家的互联网公司,大多都不上A股?”

    提及千里迢迢赴美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名字总是一长串:阿里巴巴、搜房网、易车网、58同城、汽车之家、宜人贷、搜狗、拍拍贷以及百度等。

    杨秋平问出了一个极端现实的问题,国内互联网公司为何大多不在A股上市?

    为什么明明都是中国企业,却如此喜欢国外的股市呢?

    一样是融资,为何不能留在国内,让我们中国股民多一些选择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研究下互联网公司有什么独特之处。

    互联网企业在发展初期,若有核心竞争优势,一般都体现出极具诱惑力的高成长性,但这些企业也普遍存在一个问题:求贷款。

    很多互联网公司首先找到银行,听银行为难地说:“呃……你们除了服务器,还有什么别的抵押物么?没有的话,贷不出来啊!”

    由于银行一般不会给这些没有实体资产抵押的互联网公司进行大规模贷款,这些公司只能去找风险投资机构。

    比如大家最熟悉的阿里巴巴(以下简称“阿里”),其创立于1998年,那时我国境内几乎不存在风险投资机构,整个一级市场的风投机制空白一片,极度烧钱的互联网公司早期在国内融资难度非常大,于是阿里只能前往海外需求帮助。

    外国发展了上百年的金融体系,成熟健全,独具慧眼的投资家在风险投资领域更是既胆大又专业,于是阿里在成立仅仅一年后(即1999年),就获得了高盛和富达财团的5oo万美元融资。

    这笔钱到账的一年后,阿里又获得了日本软银领投25oo万美元融资。

    2oo4年时,日本这家投资机构再次投资82oo万美元,继续支持阿里;到了2oo5年,雅虎决定给阿里融资1o亿美元。

    从1998年到2oo5年的短短7年间,阿里的融资额从5oo万美元一直增长到1o亿美元,这是同段时间内中国境内的任何一家风险投资机构都不敢尝试的。

    这样融资的后果就是,当今中国交易额第一的互联网交易平台阿里巴巴,活生生被逼成了一个外资企业!

    既然是外国人掌控的孩子,A股是不喜欢的,因为赚得再多都进了外国人的荷包里。

    从政策法规上看,A股虽然允许外资企业上市,但实际在外汇管制下,外资企业能在中国上市只是个例,几乎不可能。

    当然,除了融资来源外,公司注册地也是问题。

    A股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然而很多互联网巨头公司都前往海外注册,大家或许不知道,这些公司最喜欢的注册地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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