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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九章 叙离愁

墨?”吕雉好奇道,“我看他们衣着纷乱褴褛,还以为是恒山中的藏民流寇,是你在半道动了恻隐,这才将他们收回苍居……”

    “他们是赵墨。”李恪重复了一嘴,“各种缘由一时说不清楚,总之我等翻山而回,他们的墨褐毁了大半,不得已才换上随行购入的衣物。”

    “原来如此。”

    吕雉很聪明,随行购衣意味没有行囊,没有行囊意味仓促起行,仓促起行则意味着难言之隐。

    她没有继续深问,拾起碗向众人敬酒,这一场清早的饮宴宾主尽欢,沧海君更是喝得烂醉如泥,直到被蛤蜊抬去偏房,犹自高唱劝酒之歌。

    一番忙碌,李恪换上轻薄的家居,独坐于堂下诵读《所染》,这是他下阶段的主攻课本,结合《兼爱》、《尚贤》、《非儒》,体现的是墨家核心的择友和育人观,慎行已经给他讲了一路。

    “子墨子言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

    蛤蜊揉着胳膊走出来,轻声问:“公子,这便是《墨子》么?”

    “《墨子.所染》,子墨子以染丝为喻,说天子、诸侯、大夫、士必须正确选择自己的亲信和朋友,以取得良好的熏陶和积极的影响,择友不可不慎,不慎则家国败亡。”

    蛤蜊感慨道:“墨子之思,发人深省。”

    李恪放下书简,看着蛤蜊:“我倒是觉得墨子太过偏颇。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世有君子如莲,岂能全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庸碌。”

    “公子,臣听不懂……”蛤蜊吭哧了半晌,红着脸小声说。

    李恪不由大笑:“也罢也罢,你亦如莲,医术古方一望便知,师子经纶苦读不明。”

    “臣无用……”

    “何来无用?天生有才者偏而不全,盖因全神贯注,不愿分心。找个机会,我当为你寻个名师,你如今甚都够了,就缺一个老师为你查漏补缺,使你精益求精。”

    蛤蜊大喜道:“臣先行谢过公子!”

    两人笑着论了会儿苦酒里的近日之事。

    武姬怀上了,显怀多数是个小子。小穗儿又晋爵了,这一点李恪在始皇帝那儿就有听闻。苦酒里越发兴旺,备下的宅基已经填满,汜囿有意借苦酒之兴旺再起一城,与马邑、楼烦共成犄角,而上报的名字似乎就是獏川……

    建一座城啊……

    李恪摸着下巴:“建城是好事,以苦酒之兴旺,聚周边之民力,如此一来,苦酒乡里必诸多便利。你为何不留在家中,却带着家眷迁来苍居,又做那将阳藏民?”

    “是主母令我过来的。”蛤蜊恭敬回答,“追随公子不过数月,我自一介赘婿升作庶民,又爵晋簪枭。我与夫人商议,都觉得随着公子对娃儿更佳。公子不会一直留在苍居,我等亦有重回人世之日。”

    “你倒是老实……”李恪摇头笑了笑,说,“这样,你家小子先随雉儿学文。待小有所成,我便为你引荐,叫师兄收他为徒,入墨家学艺,可好?”

    蛤蜊当即喜不自胜,俯身下拜道:“臣,谢过公子大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