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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雀凤刀

然走出树林,指着大傻炫耀道,“看见没,还是个直升机。”

    第一次见到大傻,王欣然免不得惊骇于它的巨大身形,但庞大的身躯并不能掩盖它的身份,“这不就是个屎壳郎吗?”

    “不是,它是只特殊的甲虫,虽然长的像屎壳郎,却跟屎壳郎不是同一科的,这个属于……”

    吴中元说到一半没有继续往下说了,大傻真不给他长脸,降落的地方恰好有几堆牛粪,它没浪费。

    “说呀,怎么不说了,”王欣然笑指大傻,“你看它都吃上了,你还说它不是屎壳郎?”

    “行啊,就算是吧,但你见过这么大的吗?”吴中元冲王欣然摆了摆手,“走吧,上去。”

    “坐哪儿?头上?”王欣然问道。

    “你坐翅膀上也坐不住啊。”吴中元把王欣然托了上去。

    待王欣然坐好,吴中元拍了拍大傻的脑袋,“低头。”

    大傻低头,吴中元抓着它的独角迈了上去。

    见大傻如此听话,王欣然大感意外,“你刚才怎么不让它低头?”

    吴中元没接王欣然的话茬儿,又拍了拍大傻的脑袋,“别吃了,走了。”

    由于不是意念指挥,大傻便没有立刻遵从,直待将那几堆干牛粪全部吃完方才振翅飞起。

    “它好像也不是非常听话。”王欣然说道。

    “什么呀,”吴中元摇头说道,“它一天只吃一顿,这个点儿正是它吃饭的时候,我喊它过来耽误它吃饭了。”

    虽然王欣然并不恐高,但初次乘坐飞机之外的空中交通工具免不得有些紧张,如果是只飞禽或许还能好点儿,但乘坐的是个大甲虫,这令她很没安全感。

    凡事儿都有个适应的过程,待得发现大傻飞的很是平稳,也就逐渐放松了下来。

    吴中元的心情很好,王欣然的到来对他的影响是巨大的,此前心里一直有强烈的失落感和孤独感,现在没有了,因为他有伴儿了,而且这个伴儿还是老家来的,尽管这里才是他的老家,但潜意识里他还是将现代当成老家,毕竟他是自现代长大的。

    男人在心情好的时候会很放松,放松的直接后果就是说话不过脑子,无意义的废话会明显增多,智商也有下降的趋势,实则并不是智商下降了,而是不用紧绷着了。

    老鹰在狩猎的时候是不会叫的,但归巢之后还是会跟家人叽叽喳喳,男人也是如此,如果一个男人在女人面前智商始终在线且从不说废话,那这个女人就得小心了,因为这表明他正处于狩猎状态。

    吴中元此前曾经向王欣然提过大傻,却没有详说,此番往小邬山去的途中便趁机冲王欣然介绍大傻的情况,言语之中多有得意,炫耀和自大都是男人的本性,与修养和城府无关,所谓修养和城府,只不过是对本性的掩盖和扭曲,没有任何一个男人骨子里是没有炫耀心理的,因为炫耀衍生于展示和示威,而展示和示威分别是雄性动物求偶和作战的基本手段,是基因里带的。

    炫耀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是真实实力的客观展示,有助于求偶,也可以通过展示实力让对方知难而退,进而避免不必要的战争,但吹牛是另外一回事,那是虚伪的表现,本质是胆怯和欺骗。

    二人先去了小邬山,王欣然背包里带有小型的定位装置,埋设金属棒的位置并不在王欣然出现的地方,而是在小邬山偏东区域,之所以选择这一区域,想必是现代的那些科学家经过精密计算选定的位置。

    用埋设来形容也不太精准,因为王欣然是将金属棒塞进石缝里的,而不是挖坑掩埋。

    “你这样能保存到现代吗?”吴中元存疑。

    王欣然点了点头,“应该可以,这种合金不但耐腐蚀,还带有放射性,就算它腐蚀殆尽,总部也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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