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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皮毛贸易!

到这些他们自己无法生产,却非常有用的好东西,在他们看来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这种以物易物,用价值低廉的器皿、小刀、布料、白酒等生活物资从印第安人手中换取价值高昂的皮毛的交易一直持续到现在,逐渐被一些家族和大公司利用武力所垄断。

    他们从印第安土著那里以低廉的成本交换毛皮,加工后运往欧洲或直接在美国本土销售,一张海狸皮至少可以增值1000%,甚至可以获得200倍以上的利润。

    而陈默这次的目标就是这些垄断毛皮贸易的商人中的一个。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是德裔美国商人,主要从事毛皮贸易和投资房地产业务,他是美国第一个千万富翁,同时也是现在美国的首富,而他现在就居住在纽约,并且持有大量待开发地区的土地,而他的暴富,靠的就是对印第安部落的毛皮贸易的野蛮垄断。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原本打算在西北地区获得对皮毛生意的垄断,不过那里已经有了实力强大的落基山脉毛皮公司,将西北地区的皮毛贸易完全垄断,外来的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经过一旦尝试最终还是没能够成功打入进去。

    计划受阻之后,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便把自已努力的方向集中在了沿着密苏里河流域扩展的那一辽阔地区,那里居住着大量的印第安部落。

    为了完成对这一地区皮毛贸易的垄断,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可以说是不择手段,他创建了美国皮毛公司,依靠欺骗的手段,甚至是动用武力,他获得了这一地区完全的垄断权,就像从前的封建贵族对领地庄园一样完全垄断。

    名义上美国政府统治着这片广袤无垠的土地,但实际上,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的美国皮毛公司本身就是法律,它既拥有强大的武力,同时也利用欺骗等手段,垄断了这一地区的皮毛贸易,从中赚取巨额利润,完全无视国会制定的所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