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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全灭

   压抑许久的郁闷,在这一刻完全发泄了出来,不管了,什么都不管了,去tmd的商演,去tmd的录音,老子现在就是要喊,要把那帮孙子给老子的憋屈全tmd的吼出来。

    “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宋铮都被郑均感染了,原本还有点儿收着,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好像要和郑均比比谁得嗓门大一样,对着话筒狂吼着。

    第一次听这首歌,就是在宋铮重生前的那个晚上,因为突然被选中了要参与《华夏好歌曲》,宋铮便将之前几期节目从网上找了出来,打算了解一下,结果冥冥之中,似乎有所定数,他一下子就选中了这首歌,听过之后,感觉自己一下子被扔到了屠宰场,所面对的一切都是疯狂和血腥,那种感觉太深刻了,听《斑马斑马》,他需要听无数遍,才能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这首歌,他只听了一半,就彻底迷上了。

    那个彝族歌手用他最质朴的嗓音,表达了他对爱情,对生命,对信仰的虔诚,在那个小个子狂野的歌声当中,所有辞藻华丽,用来歌颂的歌曲,都变得那么苍白。

    从台上下来的时候,宋铮感觉自己的后辈都湿透了,刚刚和郑均一通狂飙,让他的嗓子都有些沙哑。

    “过瘾!过瘾!”郑均也好不到哪去,他的嗓子同样哑了,这种完全不运用技巧来演唱的方式,对嗓子的复旦实在是太大了,但是,谁还在乎那些。

    灌了一瓶啤酒下去才感觉好了点儿,郑均揽着宋铮的肩膀,大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如果说刚才,他还是看待宇全的面子上,才对宋铮客气的话,那么现在,他是真的对宋铮有了种知音的感觉。

    “小宋!这歌你是怎么写出来的!?怎么说呢!我艹!太深刻了!,,好家伙,你这一开嗓儿,把我们这帮老泡儿都灭了个干干净净,,!”

    郑均平时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大多数的时候,他都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当中,享受着自己的生活,只有在和这些朋友们混在一起的时候,他才会变得健谈,可像刚才那样,发了疯一样的宣泄,还没有谁见过。

    现在发泄完了,可郑均一想到刚刚宋铮唱的那首歌,他的心里就猫爪子挠一样的痒痒,恨不能再冲到抬上去,吼两嗓子。

    宋铮也看出来了,重生前那个晚上,宋铮听的其实就是在《华夏好歌曲》决赛的时候,郑均和彝族歌手合唱的版本,唱完之后,郑均也表示,听到这首歌,他就完全被迷住了,毫无理由,来做帮唱嘉宾,也是他主动要求的,只是为了唱一遍这首歌。

    看起来,现在换成了宋铮的版本,也是一样。

    “均哥!你要是喜欢,这首歌就给你了!”

    郑均正琢磨着该怎么表达自己对这首歌的激动之情呢,突然听到宋铮说了这么一句,猛地就愣住了,盯着宋铮看了好半晌,迟疑的说:“小宋!我可没别的意思!”

    宋铮笑了:“我也没别的意思!其实,这首歌不太适合我,我觉得要是你唱的话,更有味道!”

    宋铮说的可是心里话,这首歌他喜欢,真心的喜欢,但正是因为喜欢,他才更想要找个适合它的歌手来演绎,他找不到那位彝族歌手,但遇见了郑均,显然,郑均也是最适合这首歌的人选。

    郑均一听这话,立刻没办法淡定了:“小宋!你真舍得!”

    作为音乐人,郑均非常了解一个创作者,对自己作品的感情,说那一首首作品是创作者的孩子都不为过,把自己的孩子送人,那感觉能好受得了才怪了。

    宋铮笑着点点头:“没什么舍不得的!让最适合的人唱,才对得起这首歌!”

    郑均笑了,对着宋铮竖起了大拇指:“你牛!你是真牛!得!我也不磨叽了,不过话提前说好了,我可不能白要,明天你来红星生产社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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