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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道友请留步

来。

    他曾在叶家藏书上看过这片沙漠的形成,确实是由一片海演变而来,可那……是百万年前的事啊……

    莫非这个看上去年轻的道人,实际上是个长生不死的老妖怪?

    还有,他浑身气息不露的原因,莫非就是传说中的返璞归真?

    想着,叶钧天心中犹如惊骇海浪般的震惊起来,连带对常玄的态度也变得恭敬了几分。

    见他这幅模样,常玄就知道这小心是上钩了,心中微微一笑,道:“走吧,本尊这次就送你一趟。”

    叶钧天闻言心中巨喜,急忙忙的追上去道:“多谢前辈。”

    常玄摆了摆手:“别来那些虚的,本尊嫌烦。”

    “是,前辈。”

    “……”

    常玄翻了翻白眼,有点懒得理这个傻小子。

    这片沙漠,叫北荒沙漠,处于莽荒与玄洲的交界处,具体多大多广,从来就没人知晓,只传说此漠的尽头,是与苍天连在一起的。

    这北荒沙漠,不止是沙族的领地,还是玄洲附近个冒险者的乐园,因为这里不止有能够炼丹的沙漠之虫,还有埋在沙漠之下的无数宝藏。

    当然,这像是地球一样,这宝藏只在传说之中,从来没被人挖到过。

    一路走来,常玄从叶钧天口中得知不少下玄洲和北荒沙漠的信息,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吃那美味可口的沙漠之虫。

    这沙漠之虫,虽然叫做虫,但并不是真正的虫子的模样,形状,就想是前世地球的小龙虾,只不过其是黄色,藏在茫茫黄沙之下,很难捕捉的到。

    听叶钧天说,这沙漠之虫除了味道可口外,之血还有入药之用,据说是能炼制一种补血丹,在下玄洲的一些大城市中,都有专门的药铺收购这些沙漠之虫。

    一斤,就能卖到三千灵石的天价。

    但相对沙漠之虫的药用来说,常玄更看中的是它味道可口,用来烧烤的话,滋味比前世那些顶级龙虾还要美味三分。

    而且这沙漠之虫对别人来说或许难捕捉,但对拥有小龙的常玄来说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之需小龙将化神的气息微微展露,那些藏在黄沙之下的沙漠之虫便无不惊逃。

    再配合着叶钧天的极致速度,最强只堪比筑元境的沙漠之虫完全就是常玄的囊中之物。

    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而且在犹如小龙虾的烧烤诱.惑下,叶钧天与常玄的关系迅速拉近,尤其是见到常玄随身携带的血龙后,从此对他更是敬若神明,若不是有言在先,他现在都向带这尊大神回问水城,那里用得着求什么赵氏一族。

    也因为常玄这尊大神的存在,这一路上所有的危险都变得不再危险,在截杀的队伍中,最后有一名金丹后期出手,也都被这尊大神的宠物轰成了渣。

    不知是不是消息传出去的原因,自从那金丹后期的杀手被轰杀后,他与常玄的这一路上就在没遇到什么杀手。

    不过虽没人拦截,但因为常玄的贪吃,二人的行走速度也并不快,本来用三天就能达到的赵氏一族,生生被常玄拖成了五天。

    对此,叶钧天只有乐意没有不满。对他来说,每和这样的绝顶大能呆上一天,就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变化,就算对方不会收他为徒,随口一两句指点也足以让他受益终身。

    但不过路途总有结束的时候,这一天,赵氏一族便就到了。

    赵氏一族,是沙族八大族的一支,占据着方圆百里的地盘,族内有分魂老祖坐镇,规模和六品宗门不相上下,但整体做风便和宗门之类有着本质区别。

    赵氏一族的主城,城名不坠,寓意永远辉煌,城内人口数百万,有修士有凡人,但都归赵族统治管理,犹如是这里的土皇帝。

    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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