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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乞丐与丐性

    去年年底起,韶山路上便出现了一群乞丐,其中大多数是30来岁的女性,往往还背着尚不能走路的孩子。这一伙人在大马路的机动车道上毫无顾忌地左突右窜,走起路来低头弓背,一步一挪,背上的小孩耷拉着脑袋,脸颊干裂,衣服没穿好,大冷天背还露在外面,看了让人痛心。只等前方红灯,一辆辆的轿车停下来,她们便可怜兮兮地走到车窗边,边作揖边碎碎念叨些乞求的话,向过往司机乞讨,过年期间也不例外。韶山路是我出行的必经之路,每次母亲开车出来,必然会遇见这群人。一开始,我们不忍看着妇女小孩在街上挨冻,往往会给上三五块钱,可时间一久,发现他们竟以此为,我们再也不施舍了。而且不但不施舍,我还要号召大家都不要施舍。理由如下:

    一,违法。这些乞丐在机动车道上肆无忌惮地来回穿梭,严重违反交通规则,扰乱交通秩序,威胁人车的安全。更可耻的是,他们将幼儿背在身上,在大街上吹风捱冻,剥夺其受教育的权力,虐待未成年人,是严重违犯了《未成年人保*》。我们同情施舍,实际上是支持他们的行为,换言之就是协助犯法。

    二,害人。他们这些乞丐年纪轻轻,完全有能力自立更生,从事正当的行业,而他们却不愿奋斗拼搏,甘愿受辱以求不劳而获,这是一种堕落。他们得到的施舍越多,就越觉得行乞好,也就再没有奋发图强的志愿。而他们身边的孩子自然受其影响,从小乞讨,成为朽木一块。因此同情他们实际上上害了他们。

    三、抹黑。韶山路是长沙南北主干道之一,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豪华酒店星盘罗列,一派繁荣之景。然而宽阔的马路上横行着乞丐,这不是有损市容吗?施舍人一多,久而久之,使乞讨成为一种风气,不仅是给长沙的市政建设抹黑,更是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抹黑。

    心头一盘算,似乎危害就这么多了,派一些城管队员把这些乞丐一并送到*,有家的遣送回家不就完了?不这么简单。这些人即便被送进了*,也会自己出来,被送回了家,还会再回来。行乞几乎成为了他们的职业,而且收入还不少,据说一个月可挣得上千元。传言没必要信,但当乞丐能保证他们的生活是肯定的。这样的好事他们能轻易放弃吗?近几年还发现有专门的“丐帮”,有组织有结构,更有甚者强迫儿童假装残疾行乞,自己只做幕后的老板等着收钱。好个乞丐,行乞吧,不如就这样一路讨下去,把中国讨进深渊,永不振作。

    还是老一套,抛开现象看:这是一种“丐性”,中国人的丐性。抛弃尊严,只为金钱;抛弃斗志,只为小安;抛弃追求,只为糊口;抛弃良心,只为利益。这使我再一次想起鲁迅先生的《灯下漫笔》,这最可鄙的丑陋人性至今仍深植于中国人的心中。做了几千年的奴隶如今还要继续做下去,不愿去奋斗生存,不求什么人生事业、只要能够吃饱饭、有钱用,甘愿作牛马。且不去深究那些幕后指使未成年人行乞的人,因为那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罪恶行径,单看这些以乞讨为生的人,若是看透了他们懒惰无耻的本性,还有谁会给予同情?若是真的衣食不安,为什么不去*?退一步讲,*条件差,不愿待在那,好,那为什么还要带着小孩子出来受罪呢?这是拿小孩子做博取同情的诱饵,以虐待他们来获得自己经济上的收入。由此可见,他们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乞讨,而是披着乞讨的外衣博取人们的同情来赚钱。与其说是环境所迫,不如说是当乞丐的本性所致。丐性使他们变懒,变坏,变麻木,变残酷,变腐烂,变成社会的寄生虫。他们以乞讨为生,一批接一批,一代接一代,虽为国家公民,却不为社会谋福出力,相反不劳而获,不断地榨着社会的财富,这不但是自己作孽,更是危害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

    更深入一层,我们又清楚地看到,不仅是乞丐,许多不是乞丐却如同乞丐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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