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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破杀

    跑近一点,杨仁才看清楚,小泥巴和古丽丝两人是在死的胡杨树之下,围着胡杨树合力堆起一堵矮矮的沙墙。这胡杨树被世居于此的维吾尔族人称为“英雄树”,有“生下来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倒,倒下去千年不朽”的说法。两人采了些胡杨树枯枝放在墙头,生起火来,成为一个火圈,将二人一马围在中间。那群狼怕火,在火圈旁盘旋号叫,却不敢逼近。

    其实,在茫茫的大荒漠草原上,狼是最常见不过的动物了,在大荒漠草原上放牧的牧民们常常隔三差五的遇见狼,只是那些狼也并不常袭击人类,除非是它们找不到食物的时候。

    按理说,现在是秋天,正是草原上野兔子野鼠最肥嫩的时候,狼可以找到很多入肚的食物,因为在狼的大脑中罗列着一份季节食物餐单,到了相应的季节,它们就会在大脑中按季节和路线来搜寻最适合自己吃的食物。

    但是,今年的秋季似乎有些不寻常,比往年要热一些。一般地说秋天热,冬天就会更冷一些。可能,某些动物也预感到今年的冬天不会好过,行程路线会有些提前或者退后,再或者就是改变了往年的路线。

    狼群为了在冬季来临前抢夺尽量多的食物,已经不在乎所谓的领地限制了。大狼群闯入别的小狼群的地盘,胜者为王,只要抢到食物就是真理,毕竟要维持那么大一个家族。头狼的任务也很艰辛。

    杨仁刚刚地一声大吼,震耳欲聋,在肃杀静寂的草原上,像刺耳刺胆的利剑刺向狼群。对于狼来说,这声音和自然中的惊雷声一样可怕,把整个狼群吓得集体一哆嗦。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全体大回转,倒背耳朵,缩起脖子向杨仁看过来。但是当现杨仁也只是人。还是一个人的时候,又开始低声嗥叫起来。

    杨仁见那一对对绿莹莹的眼珠子在晃荡,只怕有三四十匹狼,倒也没有把它们放在心上。提着菜刀就向火圈里冲进去。眼见两狼张牙舞爪的迎面扑到,杨仁提起菜刀砍了过去,杨仁还是第一次遇见狼群,当然是不会留手。周身之气早就遍布全身。

    这两刀下去,势如破竹,血光一溅,两狼已经变成四片了。顿时杨仁今天为了赴宴。穿上的宋美玉才买地新皮夹克、新裤子、新皮靴上都是一片血污。这还是杨仁第一次大开杀戒.以前也杀过鸡、鸭等小东西,甚至也提刀去砍过人,但是那些都没有今天这样的场面血腥。

    同时另一头狼也扑了过来。杨仁又是一刀挥去。狼也是很聪明的动物。看到了前两刀的威力。知道这刀是沾不得了。别看这狼身躯巨大,竟然十分地灵便狡猾。闪避腾挪,杨仁连砍两刀,都被它躲了开去。

    这时身后又有狼扑了过来,这狼那里知道杨仁以是周身之眼,没有料到,杨仁看都不看,顺势就是一转身,一记“回头望月”,一菜刀将它拦腰分为两截。那狼的内脏顿时洒了一地。同时,杨仁反手猛劈,将另一头狼打得翻了个身,趴在地上是动弹不得。然后人向前俯身急冲,杨仁倒不想现在与狼纠缠,先要到火圈里看看小泥巴和古丽丝两人的情况再说。

    这时,又有一匹狼从旁边扑了过来,杨仁也不偏头避让,挥刀就砍,趁狼躲闪之际,一掌斩在颈里,那狼在地下打了个滚,准备扑上来又咬。结果站起来晃晃悠悠,最后还是口鼻是血的倒在地上。

    趁这机会,杨仁就冲进了火圈里。到了火圈里面,群狼怕火自然不敢进来。只有在火圈外露出又尖又长地白牙,让馋涎一滴滴的流在沙上,呜呜怒嗥,只待火圈稍有空隙,就会扑将上来。

    一进来,小泥巴就高兴的迎了上来,杨仁看他旁边还站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孩。那女孩和小泥巴一样,满脸都是因为不停向火圈上加火,而有了层黑黑地烟灰,只是能看见一双眼睛还是像天上星星那么明亮、像泉水那么清澈。这自然是小泥巴的姐姐古丽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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