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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亲王驾到

    贝恩是一名失业农民。他的失业缘于巴黎在数百年间的不断扩建。因为他的土地处于巴黎城市边缘。原本,靠着那片虽然不大,但也不算小的土地,他还能够过着比较宽裕的有产者的生活,可是,随着巴黎城市人口的不住增多,贵族以及教士们对财富的渴望,他跟他处在的村子,还有村民们的土地,一起被城市所吞噬。即便是他们向上帝请求了无数次。

    而失去了生活的凭依之后,贝恩只得进入巴黎寻找工作来养活自己跟自己的一家人。只是,身为一名除了种地之外什么也不懂的“外来人口”,他在城市里面可谓是受尽了苦楚,多年来积攒的一些金钱也因为工作无着而迅见磬,以至于沦落到每天能吃一小块面包都十分勉强。这种生活也使得他的妻子大为不满,终于,在某一天夜里,那位漂亮的农村妇女消失了,他几乎找遍了巴黎,也没有任何现。而现在,他已经成为了一位真正的“无产者”,马上就要成为巴黎市内人数众多的乞丐中的一名。可就在他打算改信魔鬼的时候,上帝却又稍稍拨动了一下那无比美妙的金手指……

    “我很强壮。先生,我什么活都可以干!我可以每天只睡四个小时。雇佣我,您绝对不会后悔的!”

    工作,虽然只是被招为佣人,可是,这对已经连面包屑都快吃不到的贝恩来说已经足够了。事实上,他已经快一个星期没有吃上一顿饱饭了,而饥饿的肚皮可以让人做出许多违心的决定。

    “我只是想雇一个佣人,管理家务的那种。可你……”楚钟南站在住处的门口,几乎是有些仰望地看着眼前这位急呼呼地找上门来,衣着褴褛,整张脸都几乎被浓密的胡子头盖住,身高更是绝对过一米九的大汉,“是不是太强壮了?”

    “先生,我可以做家务。保证让您满意!”贝恩急忙说道。

    “可我却担心你会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毕竟,你是这么的高大!”鲁意莎的声音从楚钟南的背后传了出来,“因为,高大的人,大多数都是手脚非常笨拙的。而处理家务,我们需要心灵手巧,动作麻利的那一类人。而且,这间屋子要雇佣的,也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位女佣人。”

    “女人?可是,您在招工的牌子上并没有标明啊?”贝恩退后两步,指着门口一侧钉着的一块木牌说道。

    “你识字?”楚钟南诧异地问道。难道这年头法国的文化普及程度已经这么高了?看这大汉衣着邋遢,举止之间虽然不算粗鲁,但也十分随意,并没有显得多么有教养,居然也识字?这可比俄罗斯强太多了。至少,在俄罗斯的时候,他先后在两个庄园当了三年农奴,却一直没有现有几个识字的。即便是庄园的头面人物,也没几个有文化的。

    “我小时候曾经在教堂唱诗班待过一段时间……可惜后来离开了!”贝恩挠了挠散乱的头,有些羞愧地答道。

    “唱诗班?哦,那你小时候一定很可爱,也一定没有想到会长得像今天这样高大!更绝对没有长这么多的胡子!”鲁意莎的声音又传了出来。

    “是的。我小时候确实很可爱,所以村子里的神甫才向我的父亲提出要求,让我进唱诗班的。”贝恩答道。

    “可那跟做家务无关。”鲁意莎终于走了出来,胖胖的身躯立即就将楚钟南给挤出了门口。

    “我知道,可是,尊敬的夫人,我真的非常需要这份工作。”贝恩请求道:“如果您不雇佣我,我就只有去做乞丐了!”

    “在整个巴黎,最起码有几万名乞丐,或者跟乞丐一样的贫民,所以,你的请求根本就无法引起我的同情心。而且我也不希望自己的下手长得像你这样高大。虽然你的样子显得非常勇猛,会让屋子里

    的人有安全感,可是,这间屋子的主人是一位剧作家与音乐家。像你这样强壮的人,只会让人们怀疑主人的创作水平。”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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