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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君权傍落

证嫌疑犯没有受到迫害或误导。而那名嫌疑犯的亲人必须可以自由接触外界可以说出嫌疑犯所受到的待遇但不能透露案情。

    若果没有嫌疑犯亲人或律法支援官员在场而秘密盘问所有証词完全不能生效甚至若果在嫌疑犯投诉下那些秘密盘问的官员将会被判罪。如果嫌疑犯一时间找不到亲人到场则不能向他盘问在五天后由清廉执法队派人来权充。在调查嫌疑犯过程中除非得到负责案件的主审官同意否则不能将嫌疑犯监禁过三天。任何人不得在没有理由囚禁其他人也不能用什么“国家机密”“上级命令”等来监禁其他人就算是监察部大臣思妮她也要将嫌疑犯所犯的罪名一一细列出来。

    这些都是商议院及民议院制订的这些平民百姓及商人为了不被屈打成招所以想出一连串保护嫌疑犯的方法。对此浪思并没有多大的意见事实上浪思对於两院所提出来的方法赞歎不已。

    浪思失去律法执行的权力只是第一步。在浪思统一天下以来海琳就不断的剥削他的权力交到商议院及民议院手中。浪思突然现若果不是海琳正义感强烈爱民如子她实在很有资格当一名奸商的。

    她口才好人又聪明更经常敲诈人(事实上只得浪思一个受害者)每次见到海琳领者一班议员来议事厅浪思就知道他将会失去某一项权力。

    “朝廷所有政策全部必须得到民议院通过。”

    “大汉的国家财富由民议院负责管理。”

    “朝廷及民议院共同负责制订国家开支各项资源的分配。”

    “国家的所有开支不得过国家总收入的九成半也不得低於国家总收入的九成”

    “国家军队的数量不得过总人口三十比一的比例。”

    “在朝廷及民议院同意下国家进入军事管制状态。在军事管制下商议院及民议院可以改变军队和人口比例。”

    “国家每年军队的支出不得过全年国家总支出八分之一。在军事管制下商议院和民议院可以改变国家军费比重。”

    “在外交上朝廷全权负责与外国的交流战略同盟及其他事项商议院制订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民议院可以在四分之三议员同意下否决朝廷或商议院所有外交的政策及协议。”

    大汉国家的财富现在由民议院控制了。不过为了一些突事件需要钱财应急下朝廷将留下国家二成的钱财。在一些紧急情形下由皇帝负责同意使用。而皇帝要使用这些应急的钱财必须事后到民议院解释。若果解释不被接纳将可以判罚皇帝违反国家宪章。

    本来朝廷的钱财是由程林负责管理的现在都交给民议院了。程林也被重新任命为国防部大臣因为他已经不再负责财务的支出了。他的新工作就是为军队分佈物资以及和浪思一起制订国家的战略。

    在每三年朝廷都要向民议院提交一份财政支出预计向民议院挖钱维持国家军队民生的运作。而商议院也在每三年向民议院提出国家的收入情况和如何挖钱为增添国家财富。基本上民议院将会从商议院知道国家的收入状况后再决定拨出多少钱给朝廷作为国家上下的开支。

    每三年到了这个时间两所议院及朝廷都必定是忙个不停。三方面都斤斤计较在任何一个可以挖到钱留住钱的地方都会展开一连串的争论。同时间每次在商讨完国家财政收入及支出后商议院就会解散及重选而民议院将会每商讨两次国家财务后就会重选的。而每一个议员在商讨国家财政的表现将直接影响他们再次踏入议院的机会。所以众人都表现得很卖力务求得到选民的支持。

    除了财务预算外朝廷上下所有政策都必须得到民议院的同意。而民议院内部推出由四十人组成的“审议朝廷政策小组”而这个小组将会对朝廷佈的政策中按类别分为四种状态。

    先是默许。大汉每一地所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也不必每次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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