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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合作(三)

    自从零点公司产品畅销以来零点公司没有少受到政府要求他们与其他it巨头合作的压力。

    但是这一次跟以前所有的情况都不同。

    零点公司并非没有政府背景。

    而零点公司与其他同样有政府背景的企业最大的不同就在于零点公司的一切政府都只能建议而不能掌控。

    其他企业有的根本就是国有的企业有的企业国家占有大量股份有些企业的产品是属于政府某机关某单位的。这些企业固然受控与国家远远过零点公司但是政府给他们的支持也远远过了零点公司。毕竟在政府的眼中他们算是“自己人”零点公司却并非这样。

    当然零点公司太重要了所以政府也不便逼迫太甚。再加上零点公司得到了军方跟国安部的支持所以在以前他们能够顶住政府的压力。

    这一回却不然。

    这一次连军方都要求零点公司同意世纪集团的要求国安部虽然一如既往的支持零点公司但是却孤掌难鸣。国安部以防止国家机密泄漏的名义专门派来驻扎在零点公司的代表李颖后来也不得不代表国安部要求龙翔屈服。

    没有受到极大的压力国安部不会这样做的。萧梓并非会轻易屈服的人。

    这一切情况都告诉龙翔这一回对方势在必得。

    可是这口子他实在不想开。

    此例一开其他企业就会要求公平对待了。世纪集团背后也有政府背景。都有政府背景那就得一碗水端平不能偏向哪个不然政府也很难做。

    如果是别的企业有人投资那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

    但零点公司例外。

    因着自身的原因龙翔并不希望在原本清晰的股权关系中加入不可控制的因素。而且他也感受到了危机。

    当初在成立公司的时候曾经通过过一份“股东章程”在这里面如果有占有过半股份的股东(可以是单独一人占有过半股份也可以是许多同一目标的人加在一起的股份)提出的议案没有得到董事会通过和总裁认可那么他们可以强制要求召开全体股东大会投票通过。

    在董事会上龙翔可以挥影响力否决决议但是在股东大会上龙翔的否决就将会无效。在这个会议上甚至可以改选总裁!

    龙翔还有北斗七星甚至夏玉盈都有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不熟悉法律。龙翔与夏玉盈身为龙组成员一贯不受法律约束。当然这也是由他们的身份决定的。如果事事都要严格遵守法律龙组将什么事情都干不成。北斗七星本来就是黑客而黑客天生藐视一切陈规当然也包括法律了。对于他们来说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甚至是他们的一个优势。

    但是这一点在成立公司的时候就成了弱点。由于对法律条文的不熟悉在与中科院签订协议的时候这个给与股东龙翔预料之外强大权力很明显会在日后成为龙组重建的障碍----要知道龙组重建是一件必须保密的事情其中的资金流动根本就不能公开这必定与要求帐目公开的股东相冲突----的股东章程也被获得通过了。

    当时龙翔认为自己不会失去过半以上的股份这一点自然对他没有约束力。他从来都不准备出让自己的任何股权。

    但是现在情况已经生了改变。为了奖励公司元老留在零点公司的百分之八十的股份龙翔已经转让了不少出去他自己手中的股份只占百分之二十五还是毫无疑问的第一大股东。剩下的夏玉盈跟北斗七星每人百分之五许国辉的弟弟许国力也有百分之五石菡有百分之四还有百分之五的股份江雷、陈羽二人每人百分之二。连谷蕾都占有百分之二的股份。

    这也罢了相信他们基本上都能够跟龙翔的意见保持一致。但是如果让其他资本入股那么他们不得不出让自己的部分股权这样依赖那些财大气粗的资本很可能在股权上压倒龙翔这个绝对的大股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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