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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领取灵魂文书

    王家寨自从壮儿一家人被王财主吊死以后,今天一天包含那些士兵和衙役又死了三百多号人。.于是,冥界又开始忙碌起来。

    冥界都属于阎王管制。阎王直接指挥所有文武判官,所有文武判官都指挥属于自己的各类冥差。

    以雪莲山为中心的十万里范围之内死人的灵魂,都属于文判官文畅、武判官霹雳管制。这些死了人的灵魂的特征描述及以后的审判、管理,以及这些灵魂日后的脱生等所有工作都是他们两位的职责范围。

    他们手下一共有领取灵魂、送走灵魂脱生的冥差十组。冥差冥冥、幽幽和空空一组是他们手下的一个部分。

    以雪莲山为中心的一万里范围之内死人的灵魂领取和送走脱生的工作,属于冥差冥冥、幽幽和空空的职责范围。

    冥界文判官文畅以他的神来之笔迅速地抄写了两份同样的文书,又根据生死簿上的记载对这三百零七号灵魂的生前身体特征画了像。

    他的书画速度之快是世间一切灵物都无法与之想比的!在他运笔之时,只见有无数道光环在他的手上旋转。

    武判官霹雳对文判官文畅书写的这些文书神速地核对了一遍之后,立即招来冥差冥冥、幽幽和空空三位,向他们发放了领取灵魂文书。

    三位冥差接过厚厚的一沓文书,只见文书的第一页上写道:

    一、领取灵魂总则

    冥差冥冥、幽幽和空空听命:

    在你们三位管辖的范围之内即将有三百零七人死去:王家寨有三百零六个,雪莲山麓有一个。

    命你们三位在两个时辰之内将三百零七个灵魂全部领取回来,交于我们处理,不得有误!每延误一分钟,每位冥差受鞭笞十下(特殊情况除外)!

    不得将还有气的人领来,否则将处以煎刑!

    冥差不得虐待灵魂,不到秩序难以维持的时候不得使用**粉,否则将处以火刑!

    不得有错领现象,否则将处以绞刑(判官描述有误的除外)!

    不得有乱领现象,否则,将处以锯刑!

    不得调戏妇女,否则的话,鞭笞、煎刑、火刑、绞刑、锯刑五刑并用!

    有以上未列举到的情况,但冥差有过错的处以鞭刑,鞭笞的下数由判官根据情节轻重决定。

    二、灵魂具体特征描述

    灵魂一:壮儿,生前为王家寨人,樵夫。生于庚午年二月十八日卯时一刻,卒于庚寅年八月十七日酉时三刻,在阳世二十年。

    身高七尺一寸,圆脸、剑眉、大眼、两眉中心有颗痣(其貌特征详见画像)。

    表象死因:身中数箭以及在王家大院失大火的时候被烧死。

    此人勇猛异常,有时残忍。

    灵魂二:王金,生前为王家寨人,财主。生于丁丑年七月七日亥时三刻,卒于庚寅年八月十七日酉时二刻,在阳世七十三岁。

    现身高五尺八寸(年青时身高六尺五寸),长脸、秃眉、三角眼、驼背(其貌特征详见画像)。

    死因:阳寿已尽。

    表象死因:被壮儿用剑砍死。

    此人为富不仁,横行霸道。

    灵魂三:王昌,生前为王家寨人,王财主家的三少爷……

    ……

    灵魂三百零七:司马鹰,生前为雪莲山麓人,猎人。生于辛未年正月十三日寅时三刻,卒于庚寅年八月十七日戌时一刻,在阳世十九年。

    现身高六尺八寸,方脸、浓眉、大眼(其貌特征详见画像)。

    死因:阳寿已尽。

    表象死因:睡眠时猝死。

    此人心地善良,勇敢坚强。

    交办文书者签字:文判官:文畅

    武判官: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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