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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曙光初现

    惊心动魄的机枪声,就在此际、猝然响起,动魄惊心。

    不过,有一点要补述的事:机枪响起之前(也许是前一秒,或三分之一秒,甚至是五分之一秒,但:一,一定是在之前;二,一定是极短的时间。以上两点都极为重要),“蓬”的一声,门给骤然踢开。

    这一个情形,又有一个“要害”是要补充的,那就是;戴军和李墨生把长脸押进了餐厅里,把他双手反锁在椅子后,关起了餐厅的木门,正要审讯,然而肖烟就进来并发动了“倒戈”,之后局势还是完全给戴军和李墨生控制下来。

    可是,门是关着的。用机枪扫射的人,显然先在外面(透过窗户)监视房里的情形,然后,才决定动手的。

    不过他却不能自窗口开枪。因为窗户有死角。可能第一轮子弹,只能杀了在房子里的左角的李墨生,却未必杀得了正在房子右角的戴军。

    另者,在这漆黑的午夜。有一间房子亮了灯火,当然很显著,自然也很容易就可以监视里面的活动;同理,若杀手想贴近窗户开枪,只怕才靠近便会因灯光映照下无所遁形。

    所以,来袭的人才要先踢门。然后冲进来,开火。此外,杀手也有恃无恐,因为他有枪在手。而且还不是普通的枪,而是机枪,一下子能把一个好端端的人打成一只马蜂窝的机关枪!

    开枪的人很年轻,他的喉核那儿长了一颗大灰痣,那是他的特征。

    他有个代号:“灰灰”。他当然也是这次刺杀行动的一员。

    他是负责接应的。车,是他开来的,他将它停在隐蔽的地方。所谓“接应”,一定有预先约好的时间:这就是长脸不住看钟之故。

    既然没有依约前来会合,定必“出了事”,接应的人又跟“出事”的人有亲密关系,定会过来瞧瞧。长脸也必知道:“灰灰”手上拥有的武器,是四人中火力最猛的。

    所以他很“定。”笃定。他一向是个很镇定的人。本来。笃定是一种优良的美德。只要你够定、别人就不易摸透你的想法。你也比较不致“忙(乱)中有错。”可是,定是要看实力的。一个没有实力的人,一味冷静、镇定,结果,只是“懵”,或是“钝”而不是“定”。

    没想到,他这一次,就吃亏在太定这一环节上。也使救他的人,为了他太定而占不了便宜。门给踢开,一排机枪扫了进来。如果这是一部电影、或是电视,发生时不过是一两秒的时间,就算用慢镜、重放、定格等方式。也不过是将这惊心动魄生死之际的两三秒钟延长、重演。但在文字上,我们却可以把这为时极短的枪战分几个层次、几个不同的角度和几个不一样的观点来处理:

    灰灰的想法:约好最迟在三点十五分,老大,枪手,长脸就会出来跟他会合。可是没有。他一直守在车上等。苦等。等到三点十七分,他等不及了,结果在酒店外面发现了枪手的尸首。

    果然出事了。然后他掩近有灯火的地方。他看见长脸给反铐在椅子上。而那两个应该已是“死人”的人,却在审问着老板在警方部署的一大心腹:肖烟。

    他马上决定:行动!

    在决定行动之前,他是有想过悄悄退却的:反正神不知、鬼不觉,只要他现在偷偷的溜走,谁也不知道他就在外面,在老板面前他也大可说什么:“对方人多,他力战无功而退,为求第一时间向老板报告危境……诸如此类,总之理由充份。

    不守,他还是决定要战。理由是:一、他虽然只一个人,但他有的是一架轻机枪。

    二、他在暗,敌在明。

    三、他采取主动,枪一发,敌人已是个死人,杀两个人只要两发子弹,又不是舍身肉搏,没道理这还收拾不了的。

    四、这是大功一件,扭转乾坤,何不独占?

    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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