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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小欧洲大德国

过是德国剥削整个外国民族之时髦方式的最后一着。德国所谓各国通货间的“内部关系”听起来好像是个公正无私的科学名词实际只是上述剥削异国的巧妙饰辩。

    在所有依赖德国市场的欧洲各国德国政策的共同趋势是设法将马克最后变成欧洲的领导通货。例如在占领保加利亚征服南斯拉夫之前德国已经在执行清算协定时将德国马克对保南两国通货的兑换价值提高。对其他各国例如匈牙利亦是如此。192o年11月以后南保匈等国依清算协定办法与德国方面抵账时不得不增加他们通货对德国马克的贴水。

    除上述各种操纵别国的通货办法外德国已完全统治各占领区的一切外汇。德国在每一占领区设立一所“外汇保护局”所有各银行及信用机构必须向外汇保护局详细呈报其一切外国资产值钱的东西珍珠宝石等。它的保险箱只有当外汇保护局代表到场时方许开启。

    各国这类资财究竟有多少被德国劫掠而运往德国现时尚不知道。除对波兰与比利时外德国对其他被征服国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尚未有根本的改变。就大体而言德国维持原有的银行与金融机构但在德国设立一个“领导银行”(bankdirigent)将那些银行与机构置于它的支配之下并修改他们的规章法令使其适合他们的体系。

    这些改变的重要特点为:(一)给德国政府以几乎无限制的借款权;(二)将现有黄金准备运往德国而由德意志银行给“黄金证书”执存。这一切德国措施的总结果是将那些国家的金融完全隶属于德国金融体系。它使德国征服者可以为政治或经济理由任意操纵各国的金融。德国的私家银行与半私人银行在各被征服国又大大扩展其营业这更加重德国操纵各国金融的趋势。

    19214德国劳工银行----劳工阵线设立并经营的----宣布在荷兰与比国设立分行并准备在华沙与克拉考罗马尼亚保加利亚设立分行。劳工银行荷兰分行的资本定为3oo基尔顿(荷兰银币平时约值美金一元)。其中三分之一由德国劳工银行负担。比国分行的资本定为1ooo万比国法郎。

    同时德国的德瑞士德纳银行(dresdner名为大6银行资本亦为1ooo万比国法.+4月2o纽约时报柏林电讯)。德国与各被征服国及各附庸国订立的清算协定实与德国的通货政策金融政策“占领费”有相当效果。在1921年已有12欧洲国家是通过柏林而与挪威荷兰比利时及波兰的“总政府”作经济往来。这12包括中立国如瑞士瑞典及巴尔干小国如保加利亚希腊洛克谢甚至轴心伙伴意大利。德国政策是使各附属国通过柏林而实行清算。这政策使德国能吸取各国的商业精华加强马克做欧洲基本通货的地位并加强有关各国对德国经济与德国友谊之依赖。

    经过了这些无耻的剥削之后德国人的实力像吹气泡般的增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