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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终之卷 第三十一章 约定

    我穿着晚明宫廷女乐工的衣裳,回到了家里。没有换回衣服就先打开门到一楼去看信箱。

    信箱打开,哗啦啦一堆广告单落下,我在一堆楼盘和治疗x病的单子里翻了半天,找到了一个信封。这是明代的信封,我认得。上面工整刚秀的字迹,我也认得。我打开蜡封,抽出信纸。上面只有两行字院。自今年始,每当十年,相见一次。

    大明崇祯八年四月初八。”

    一滴水落在“月”字上,于熟宣之上缓缓晕开字迹。见字如面,这是文禾向我提出的郑重的约定。我捏着信纸,却似被从脊柱中抽去了力气,浑身一软,蹲了下去。我抱着双膝,咬着衣袖,不想在这里发出崩溃声音。眼泪滚烫,心脏在胸膛里绞痛。

    我离开的那个时候,试图想出一切办法,来阻止自己的遗忘,可是如今,我却希望我能够忘记----如果我剩下的岁月都要如此度过,我很想忘掉那个人。

    楼上一阵脚步声下来,一个中年男人抬眼看到我,吓了一跳。我起身慢慢捉着裙裾上楼,他还一步三回头地看我我把信放在书架里,换衣服。

    可是文禾,我并不打算赴约。你也许想不到这一点。我知道将要与我相见的文禾,是从前的那一个。他在同一段时间里,去往不同的十年约定处,在未来的每一点上等着我,为的是想要让我的日子过得有一个盼头。然而自打我见过了亲王朱由枨,我便已经失去了所有地盼头。

    第二天。我父母从老家疲惫地归来。我也歇了两天,开始投简历找单位上班。所有关于崇祯八年的记忆,都封存在我书架的一只木漆盒里。无人知晓。

    我去了一间编辑部当英文版面实习编辑,开始朝九晚五。每天早上坐公共汽车去城市地另一边上班。夏天很快就到了。同事们互相熟悉之后开无伤大雅的玩笑,一个爱玩玉地女同事总是夸赞我手腕上的玉镯不是凡品。我摸着沈氏送给我的镯子,笑一笑不作回答。

    米广良蜜月回来后,两次约我去吃饭。我知道,是为了米夏。田美忍无可忍地对我说“话说这个米夏要模样有模样。要人品有人品,工作稳定家境相当,还肯留在这里跟你磨蹭,你到底觉得他哪儿不好?你要为了那个姓朱的守一辈子活寡呀?”

    夏天,很快又要过去了。

    米夏只是每个周五的晚上发给我一条短信,不卑不亢地距离合宜的问候。

    我会想,如果我告诉他,我已经有丈夫,他会什么反应?如果我再告诉他。我的丈夫比我大三百多岁,他又会什么反应?我应该郑重而明确地告诉他,我想一个人待着。

    于是第三次。我答应跟米夏一起吃饭。

    而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一次不仅有米广良。还有郑敏浩、田美。以及田美的未婚夫,我们三死党共同的高中同学柴鸿。这样一来。怎么看怎么是三对男女在吃饭,我就无奈了。

    米夏见到我,微微一笑算是招呼,没有什么言语。他是一个善于察言观色的男人,可是并不显示自己的聪明。田美看看他,又看看我,撇撇嘴,说“下周我要去松江,你去不去?”

    “我不知道能不能请假,不过你去松江做什么?”我问。

    田美清咳了一声,喝口橙汁,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祭奠夏完淳。”

    “夏完淳是谁啊?”郑敏浩问。

    田美白了他一眼,又看着我,说“你去不去?”

    那个南京城里玩羊骨拐的知书达理地可爱小孩子。那个嘉定城门口,笑着向我挥挥手作别的英武青年。三百多年之后,仍然有人在祭拜他,这出乎我的意料.ap,.感到米夏地目光落在我脸上,我故作轻松地回答“能请假就去。“嗯,带上那颗羊骨拐。”田美垂下眼睛。

    “羊骨拐?你们到底说什么呢?”米广良好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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